8月28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马和平介绍情况,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沛霖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还透露,今年4月份,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延边监察分局在对珲春一处煤矿实施监察时,发现该矿存在违反政府指令擅自生产出煤的迹象,当即决定立案调查,经严格现场检查、缜密调查,查清了该矿违规生产的事实,延边分局依法对该矿实施了一次性罚款77.7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情况通报给当地政府,警示教育了辖区全体煤矿。
下一步,吉林省将大力实施煤矿安全“1+4”工作法,在推动煤矿企业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提升安全基础水平上下功夫。
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坚决打击无证开采、证照失效生产、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生产行为,严厉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故意隐瞒作业地点和提供虚假资料的问题。
加快推进小煤矿兼并重组和整顿关闭工作,督促各产煤地区严格落实省政府要求,坚持标准,严把煤矿复产验收关。
严格事故查处,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及时公开事故处理结果,广泛发布事故警示信息,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马和平介绍,去年以来,全省共关闭煤矿38处,煤矿数量从去年年初的211处,减少到现在的173处,总的核定生产能力为5172万吨/年。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12起、死亡20人。12起事故中,有9起是一般事故,3起是较大事故。
目前,12起事故已全部按期结案,并依法依规对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共追究有关责任人员6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给予行政处罚42人,对事故单位罚款205万元,对事故责任人罚款35.4万元,关闭事故矿井1处。
今年发生的3起煤矿较大事故,均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快查严处,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2月24日0时0分,长春市九台营城矿业分公司发生一起煤与二氧化碳突出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86.7万元。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作面掘进施工时,遇到断层等地质构造,放炮震动引起煤体冒落,导致构造带内封闭的高压二氧化碳气体异常涌出,造成人员伤亡。
3月27日0时16分,吉煤集团辽源矿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梅河煤矿一井发生一起较大溃泥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79.5万元。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发生事故的采煤工作面回撤准备期间,工作面上部采空区内的泥岩浆突然溃入工作面,导致事故发生。
5月13日4时40分,白山市宏达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45.9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在巷修工作面处理大块岩石时,违章放糊炮,引爆采空区瓦斯,造成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