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第一批符合纳入中央补贴条件存量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公示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关于做好存量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申报工作有关要求,经企业申报,省电力公司初审,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复审,全省第一批共15个存量生物质发电项目符合纳入中央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0月22日
2024年10月22日
2024-10-23 11:31 来源:辽宁省发改委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