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资料显示,招标人吉林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上海电气旗下的上海电气(安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原文如下:
年产1GWh全钒液流电池生产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二次
项目编号:JLZZ-JSGC-2024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1GWh全钒液流电池生产项目以202407172208020310778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吉林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年产1GWh全钒液流电池生产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白城市洮北区。
2.3建设规模:一期包含系统集成厂房7711平方米(包含变电所),办公及研发用房2856.42平方米门卫室60平方米,厂区工程。
2.4工程总承包施工工期: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06月30日,共221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高级职称。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五年(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项目经理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须自行携带可登录本单位社保查询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5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要求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规定完成入吉备案可参加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3.12施工企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