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须提供可租赁40MW/80MWh储能容量的承诺函。
广西公司永福公司永福广福、永福三皇风电场项目配套储能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永福公司永福广福、永福三皇风电场项目配套储能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10847,招标人为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永福广福风电场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广福乡一带山脊,场址海拔约350m~600m,场址距永福县直线距离约为17km,距桂林市中心城区的直线距离约为61km,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拟新建1座220kV升压站。永福三皇风电场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上寨村一带山脊,场址海拔约300m~600m,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安装16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机初拟轮高度为120m,拟新建1座220kV升压站,新建1回220kV架空联络线至永福广福风电场。永福广福风电场、永福三皇风电场项目计划首批风机并网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全部风机并网2025年02月25日。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要求:风电新能源项目原则上配置20%、连续储能 2 小时的储能设施,并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同步投,需租赁储能电站容量为40MW/80MWh用以满足政府及电网公司对于新建新能源项目储能的配置要求。租赁期间租赁容量充放电收益、参与电力辅助服务等归属投标人所有。每月实际租赁储能容量将根据招标人项目月度投产计划逐月确定。
2.1.2招标范围:广西公司永福公司永福广福、永福三皇风电项目建设总规模为20万千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要求:风电新能源项目原则上配置20%、连续储能 2 小时的储能设施,并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同步投,需租赁储能电站容量为40MW/80MWh用以满足政府及电网公司对于新建新能源项目储能的配置要求。
2.1.3储能租赁期限:暂定计划该储能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共计24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期间招标人自建配套储能具备配储条件且容量完全满足项目需求时,租赁期自动终止。
2.1.4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可租赁40MW/80MWh储能容量承诺函,确保投标人可租容量满足招标人需求。
2.1.5投标人提供的储能电站项目在2024年11月20日前投运且具备容量配额条件。
2.1.6本次拟配额40MW/80MWh储能容量,该储能电站的建设及运维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方的储能项目容量期间,包括不限于运行维护、安全生产等发生的-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投标方承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新能源共享储能租赁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可租赁40MW/80MWh储能容量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