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政府法令规定了每种电费的用电量阈值。
所采用的文件确定了第一电力消耗量范围结束的最高水平。批准的规模将不超过3900千瓦时/月。如果消耗的电量超过此数字,则后续消耗将发生在第 2 范围内。
该文件还批准了限制第二消费范围的最高水平。第三阶段用电量开始的既定指标将不超过6000千瓦时/月。此前,FAS Russia针对每个消费范围制定了专门的关税菜单。
因此,在第一频段内,该服务建议建立所谓的“优惠”资费。第一个范围的电价将根据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为每个地区采用的最高水平确定。制定该关税是为了保护公民免受日益增加的关税负担。假设第二个范围的电价将考虑到不低于电力传输服务电价的经济合理水平的电力传输服务成本。而第三等级的电价将不低于低电压等级商业用户的电价。
目前俄罗斯联邦有 73 个地区已转向按用电量区分电价。俄罗斯政府的决议被通过作为改进差别关税模式的一部分。该机制的制定是为了解决定价不公平的问题,即以优惠电价为民众购买大量电力用于商业目的,包括“灰色”采矿。此外,超过既定标准的用电量可能会给网络和电力线路带来更大的压力。
通过的文件引入了一个透明的系统,用于监控各地区的用电量和超出交叉补贴最高允许水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