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名为《越南海上风电竞争性投资者选择研究》的报告旨在分享业界对可能有助于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发展的综合监管框架的看法。
拟议的框架包括独家场地勘测许可、可靠的电力购买协议 (PPA) 和明确的许可流程等,为越南海上风电的市场提供了清晰的途径。
越南政府已承诺到2030年实现6吉瓦海上风电发展目标,到2050年实现70至91.5吉瓦海上风电发展目标。根据该报告,如果越南采用拟议的两阶段竞争模式在市场上开发海上风电,则可以更具成本效益地采购可再生能源。
提议模型的第一阶段建议授予独家勘测权,允许海上风电投资者在越南国家海洋空间规划 (NMSP) 概述的较大区域内自由定义场地边界。在第一轮中授予多个项目的大容量有助于创建多样化和有竞争力的渠道。授予至少 10 年的独家勘测权,这可以解决项目承诺的流失问题。此外,项目的授予标准将侧重于对背景的理解、项目可行性、风险识别和开发商建设项目的能力,而不仅仅是看价格评估。还将采用上限和平衡的投标和履约保证金来确保投标承诺。
第二阶段涉及与越南电力公司 (EVN) 签订电力购买协议 (PPA) 和仅进行价格竞争性选择。为确保竞争,每个投资者将以按出价付费的方式竞标自己的地块。与 EVN 签订 20 年期电力购买协议,价格不会有任何变化,为了提高银行可融资性,如果以越南盾计价和支付,建议全部或部分与通货膨胀和外汇挂钩。
拟议的投资者选择模型还包括在越南政府、电费支付者和投资者之间平衡风险分配。如果实施,这种结构良好、竞争激烈的投资者选择制度将吸引大量投资者的兴趣,并加速越南海上风电项目的发展。
越南还可以借此机会加强其供应链,并确保获得勘测许可证的海上风电项目的连续性。凭借竞争激烈的劳动力市场、广泛的制造能力以及强劲的本地海上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刺激国内海上风电需求将提高出口潜力,推动经济发展,并进一步降低成本。
该报告由 GWEC 在广泛咨询业界意见后制定,其中还包括来自日本、台湾等地的案例研究,为未来海上风电竞争性采购的成功提供了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