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马萨诸塞州通过了一项全面的新气候法案,以加快实现该州到 2050 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目标,并改善海上风电许可制度。
该法案整合了对清洁能源选址和许可的审查。这将加快规划、建设和上线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的速度,以支持太阳能、风能和储能等清洁能源技术,创造电气化未来并减少排放。
需要州、地区和地方许可证的大型项目将合并为一个许可证,并要求在 15 个月内办理手续。需要多个地方许可证的小型项目也将合并为一个许可证,并要求在 12 个月内办理手续。
新法规还将允许将未来的海上风电合同期限设定为 15 至 30 年,而非之前的最长 20 年。
它还指示马萨诸塞州能源资源部(DOER)审查现有招标在满足州排放要求方面的有效性,并确保清洁能源(包括海上风电、清洁能源发电和存储采购)的高劳工标准。
该法案还要求 DOER 与 DPU 和马萨诸塞州清洁能源中心协商,就海上风电开发商和市政当局之间的长期购电协议(包括经批准的聚合计划)发布指导。
该法案还扩大了海上风电设施雇主现有的税收抵免,现在雇主只需拥有 50 名全职员工即可获得税收抵免和资本投资退还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