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近日发布关于对连续3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的省内售电公司进行注销的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第二十八条“连续3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的,经地方主管部门和能源监管机构调查确认后,启动强制退出程序”之规定,及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售电公司管理办法>通知》有关要求,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在黑龙江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省内售电公司开展售电业务情况进行梳理,核实共17家售电公司连续3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及能源监管机构同意,对此17家售电公司启动强制退出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注销正式生效。
公示期: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9日,时间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实名反映,异议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实。本次公示售电公司明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