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四川大渡河丹巴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新四川大渡河丹巴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 编:100006
项目名称:四川大渡河丹巴水电站
建设地点:四川省甘孜州丹巴县
建设单位: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境内大渡河干流。工程开发任务为发电,并积极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库正常蓄水位1996米,相应库容3684万立方米,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电站总装机115万千瓦(其中主厂房110万千瓦,生态机组5万千瓦)。工程枢纽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及发电系统等组成。其中,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41米。引水建筑物布置在大渡河左岸山体内,为2隧洞4机组的布置,小金河厂房共安装4台单机27.5万千瓦的发电机组;生态厂房布置在大坝右岸,为1台单机5万千瓦的发电机组。建设工期65个月。总投资145.69亿元,环保投资6.15亿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水环境:工程运行后,水库回水14.42公里,坝址至主厂房之间将形成19.8公里减水河段,减水幅度为61%~91%。主厂房以下河段水位日变幅为1.83米。电站运行后,河段水质仍为Ⅱ类。主要环保措施:10月至3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92.9立方米/秒,4月至8月不低于123.9立方米/秒、9月不低于140.75立方米/秒。鱼类产卵高峰期4月、5月、9月,在坝址处各月制造1次涨水过程,在厂房处各月开展1次持续10天的生态调度,控制下游河道水位日内变幅。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回用,蓄水前对库底进行生态环保清理,配合地方加强水库周边污染源管理。(2)水生生态:工程建设将导致水生生物栖息空间减少、大坝阻隔、水文情势和饵料生物变化等影响,河段鱼类种群组成和结构将发生改变。主要环保措施:将大渡河干流21.6公里河段和支流革什扎河、东谷河、小金河共计120.5公里河段纳入栖息地保护范围,拆除杨柳坪、大雪、科里等3座水电站,补建东谷、吉牛等2座水电站过鱼设施,两河口等4座水电站不再建设;建设鱼道过鱼;补建猴子岩水电站过鱼设施,开展增殖放流。(3)陆生生态:工程施工、水库淹没等占地将造成植被损失,导致动物的栖息地减少。主要环保措施:制定绿色施工方案,采取绿色、先进工艺,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干扰;对工程直接影响的3株江柏木采取移栽措施,优化施工布置避让受施工占地影响的6株岷江柏,对受工程间接影响的12株岷江柏、5株古树采取挂牌、围栏等就地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实施生态修复。(4)其他:项目实施产生的污(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噪声等,将对周边生态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防治扬尘的措施,按规定妥善处置废水、弃渣、生活垃圾以及危险废物。对受噪声影响的环境敏感点采取噪声综合治理措施。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运行期从发电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流域水电开发生态环境影响的专题研究,开展回顾性评价。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出具文件同意丹巴水电站工程在四川墨尔多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选址方案。(2)丹巴县人民政府出具文件同意革什扎河、东谷河、小金河等支流部分河段纳入栖息地保护范围,不再进行水电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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