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常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此次竞配的新能源项目总规模达到1GW,且规定单个项目的规模不得超过50MW。
根据文件要求,光伏项目需按照25%/2小时的比例增配新型储能,而风电项目则需按照30%/2小时的比例进行增配。此外,项目方还可以在基础配储比例的基础上,自愿增配一定规模的储能容量,这将作为竞争的一个关键因素。但需要注意的是,自愿增配的储能容量如果超出了所有项目的平均竞配比例,将不计入评分,但仍需按照申报的容量进行建设。
在新型储能的选择上,项目方可以自愿决定是与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同址建设、同步投运,作为一个主体参与电力市场,还是选择单独选址建设储能电站,以独立的市场地位参与电力市场。但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储能电站都必须在投运后,新能源项目方可申请并网。
此次湖北省能源局发布的通知,旨在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有序发展,提高储能设施的配置和利用效率,同时也为电力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