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能源部长尤拉贝克·米尔扎马克穆多夫为首的乌兹别克斯坦代表团在喀布尔进行会谈后,有关各方签署了该文件。
该协议由乌兹别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电力公司和阿富汗国家电力公司(DABS)集中购售电力公司签署。
双方还讨论了建设从乌兹别克斯坦至阿富汗的500千伏苏尔汉-普里-胡姆里高压输电线路(HVPL),该线路的建设期限一再推迟。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电网股份公司(其电力销售的法定继承者是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电网公司)于 2019 年与 DABS 签署了一份合同,以照付不议的方式每年向阿富汗供应高达 60 亿千瓦时的电力,为期十年。2023 年,向阿富汗供应了 18.2 亿千瓦时的电力。今年和 2025 年计划出口的数量尚未公布。
阿富汗从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伊朗进口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