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个地区一般工商业10(20)kV单一制电价的最大峰谷价差超过0.6元/kWh;30个地区10(20)kV两部制电价的最大峰谷价差超过0.6元/kWh;27个地区大工业35kV两部制电价的最大峰谷电价差超0.6元/kWh。
2025年1月,除广东、福建、蒙东、蒙西、海南、天津、广西、宁夏、贵州、甘肃、四川(暂停执行尖峰电价)、黑龙江(暂停执行尖峰电价)、江西(暂停执行尖峰电价)、云南(暂停执行尖峰电价)等省份外,其余省份地区均执行尖峰电价;此外,山东、浙江、江西、上海(大工业)三地春节期间执行深谷电价。
一般工商业1-10(20)kV,单一制电价(不含1.5倍电价)
1-10(20)kV,两部制电价(不含1.5倍电价)
大工业35kV,两部制电价(不含1.5倍电价)
广东
深圳
浙江
江苏
上海
山东
福建
北京
安徽
河北
冀北
湖南
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