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自治区在全面推动新型储能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力争做到“政策优、建设快、运行好”。政策方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从拓展多元化应用场景、合理优化项目布局、健全调度运行机制、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提出相关要求。建设方面,组织实施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开展新型储能发展专项行动。运行方面,构建以容量补偿机制为基础,蒙西“容量补偿+现货交易”、蒙东“容量补偿+辅助服务”的储能盈利机制。自治区新型储能项目支持政策叠加效应明显,储能项目实现了充分利用,在平衡电力系统运行和消纳新能源方面起到了显著作用。目前,自治区电化学储能快速发展,同时在建、拟建储能项目还涵盖了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熔岩储热储能等多种技术路线。
自治区将继续积极开展新型储能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合理增长,支持新型储能项目参与电力系统运行,以市场化方式发挥新型储能电力保供和系统调节作用。
作为新型储能技术的示范项目,面临多种储能功能耦合、调试高度复杂以及集控高效协同等诸多挑战。该项目充分利用飞轮储能“寿命长”和磷酸铁锂电池“容量大”、超级电容储能充电速度快、大电流放电性能好、循环寿命长等特点的技术优势,创新三种储能技术共同完成电力系统一次调频服务,具备参与电网调频、调峰等辅助服务能力的混合共享储能示范工程,不仅填补了技术应用领域的空白,更为国家能源基地建设及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对推动新疆能源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