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P合同和负债的增加
就他而言,菲德尔五世拉莫斯总统故意说服国会授予他紧急权力以应对日益恶化的权力形势。共和国法案(RA)7648或1993年的电力危机法案(Epca)允许其政权与独立电力生产商(IPP)签订谈判合同。
他的政府补充了Epca与RA 7718,或扩大的建设 - 经营 - 转让法律,授予私营部门广泛的投资激励措施,无视其对消费者的有害影响。
在拉莫斯和前总统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 - 阿罗约之间,共签署了46份国际电工委员会合同,国家电力公司(NPC)在政府的电力项目中发挥了主导作用。
在拉莫斯任期结束之前,全国人大逐渐破产。其负债随着收入下降多年而增加,而贷款与资本支出的比率持续上升。就债务权益比而言,仅在马科斯政权倒台10年后,全国人大就越来越依赖债务。
根据财政部和自由债务联盟(FDC)的资料显示,独立发电企业的债务从1995年的350亿欧元上升到2440亿欧元,而1997年的长期债务上升到4410亿欧元。
截至2003年6月,全国人大有70亿美元的债务,不包括海外私人投资公司部分支持的2.5亿美元债券。2003年,约5亿美元的70亿美元和其他主权或有担保已经到期。
截至2004年中期,全国人大义务达到了1万亿美元以上,其中7000亿美元是由独立发电企业承担的。全国人大的财政义务一度占到P5.39万亿国债的五分之一以上。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和安达信委托的一项政府研究估计,全国人大对负责发电企业的债务净负债从61亿美元到67.7亿美元不等。更糟糕的是,这些责任和义务持续增长,直到今天。
巨额的资金损失,电力设施升级的巨额资金需求以及公共部门所谓的低效率,最终成为政府推动“综合电力行业法案”通过的主要原因。然而,更有说服力的理由是国际金融机构(IFIs)的新贷款,其批准取决于拟议措施的制定情况。
电力法案于1996年首次提出,遭到人民团体和着名人士如胡安庞塞恩里莱参议员的持续反对,他们无情地反对和暴露了繁重的合同以及他们对消费者利益构成的许多威胁。
基金组织和其他国际金融机构的干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99年12月进行干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首席特派团官员马科斯·罗德劳尔在致内务委员会能源委员会的一封信中呼吁立即通过众议院法案8457或综合权力法案,强调“投资者信心和遵守国际金融机构的重要性”条件“。
这封信进一步指出:“我们很失望,得知你们赞助的”电力改革法案“似乎在通过国会众议院方面进一步延迟。正如你所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支持的计划预计在今年年底之前通过这项法案,这已经代表了较早的时间表的重大延迟。“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已经将全国人大的私有化作为菲律宾“退出计划”处方的一部分。正如菲律宾政府的经济和财政政策备忘录所述,“该国的结构改革议程将主要通过改善扶持性法律框架,持续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发展国内资本市场,额外的私有化和进一步加强外债管理。“
该备忘录明确强调,政府将继续致力于在未来几年实施私有化计划:“私有化方面的努力将着重于处理对工业发展具有战略重要意义的其他重要项目,特别是全国人大。”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压力是1998年和1999年菲律宾预防性备用安排的一部分,价值14亿美元。
为了阻止该国的财政出血,总统约瑟夫埃伊西托埃斯特拉达上任时停止了发布主权担保的做法。
据FDC称,电力部门改革的主要设计者是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ADB)。他们对电力部门改革的政策源于发展中国家需要能源,特别是电力来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今天,他们的主要重点是农村电力合作社,到目前为止分配了近2.031亿美元。
菲律宾的其他能源项目包括世界银行贷款达15亿美元。其中一笔6550万美元的贷款已经延伸到该国最大的分销公司Meralco。世行另一个贷款窗口 - 全球环境项目 - 为菲律宾不同的电力项目融资了约4.42亿美元。这些项目提供了主权担保。
重要国际金融机构参与电力私有化的另一个指标是亚行的作用,亚行在菲律宾的最大贷款也转向电力部门。该银行的投资旨在通过全国人大的私有化和整个行业的重组,在电力行业创造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
根据FDC的数据,亚行对电力行业的贷款在2002年达到了22.57亿美元。对于电力重组,亚行资助了3亿美元。世界银行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提供了4亿美元的额外资金,而美国国际开发署以技术援助赠款形式发布了数百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