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是煤炭生产大省,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6月19日,山西省发布《山西省煤炭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山西省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量达到1.2亿吨,原煤入洗率达到80%,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率100%,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133亿立方米、利用量85亿立方米。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置率达到100%,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90%,力争实现30%的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为此将重点推动煤炭企业绿色化改造、煤矸石综合利用、煤层气开发利用、矿井水处理利用、粉煤灰等固废综合利用、煤炭资源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以及科技创新发展等七个方面的工作。 据悉,山西省将建设沁水、河东两大煤层气基地,推进河曲-保德、临县-兴县、三交-柳林、永和-大宁-吉县、沁南-沁北、三交-柳林等6个煤层气片区勘探开发。推进晋城矿区、阳泉矿区、潞安矿区、西山矿区和离柳矿区五大瓦斯抽采利用矿区建设。推进地面开采煤层气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推进高浓度瓦斯运输管网建设。对达到瓦斯抽采条件的煤层全部开展瓦斯抽采,实现应抽尽抽、以用促抽、抽采达标。
按照规划,山西省将以煤矸石直燃发电、煤矸石生产建材产品等大宗利用为重点,着力发展煤矸石制超细高岭土、陶瓷、陶瓷微珠、造纸等产品,鼓励煤矸石治理沉陷区和裂缝区以及复垦回填等利用。推进朔州煤矸石制高岭土和煤矸石生产陶瓷产业集聚区建设,引导企业合理发展煤矸石砖、建筑陶瓷、煤矸石装饰砖和多孔砖等建材产品。鼓励企业将处理后的矿井水回用于井下消防洒水、洗煤补充用水、热电厂循环冷却用水、绿化道路及贮煤防尘洒水、施工用水、矸石山灭火用水、农田灌溉用水、市政建设和城市环境用水等。鼓励企业探索利用废旧矿井回灌或储存矿井水,建设地下水库储存水资源作为农村人畜饮水和农田灌溉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