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已就2030年新的32.5%能源效率目标达成协议,并为能源联盟项目制定新规则,以帮助成员国实现能源和气候目标。
欧洲议会(EP)和理事会谈判人员同意的新目标将在2023年前进行审查,以考虑到经济或技术变化导致的重大成本削减。EP在一份新闻稿中说,因此只能提高目标,而不能降低目标。
达成的第二项协议介绍了能源联盟项目的工作机制以及成员国运营和实现欧盟能源和气候目标的框架。
根据EP新闻稿,每个成员国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综合性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随后在2029年1月1日以及此后的每十年提交一次。第一个计划将涵盖从2021年到2030年的时期,同时考虑到较长期的角度,而下一个计划将涵盖随后的十年期。
这些综合性的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将包括能源联盟五个层面的国家目标,贡献,政策和措施:脱碳,能源效率,能源安全,内部能源市场,研究和创新以及竞争力。在声明中。
成员国还必须制定长期战略,制定其政策愿景,直到2050年。欧盟委员会将评估国家综合能源和气候计划,并提出建议或采取补救措施,如果它认为进展不足或采取的行动不足。
最新的协议是建立能源联盟的又一步骤。这是共同立法者现在同意的全欧洲清洁能源组合中的八项立法提案中的第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