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国家今天表示支持2030年欧盟范围内32%的可再生能源目标。他们确认了可再生能源指令的交易,6月14日欧洲议会和欧洲议会的谈判代表达成了可再生能源指令。
根据协议,到2030年,欧洲32%的最终能源消耗将需要来自可再生能源。欧洲国家也同意采取一些具体措施来支持目标的实现。
各国必须至少提供五年对可再生能源公众支持的可见度,包括未来拍卖的时间,数量和预算。这将为风电行业在何时何地投资提供亟需的可见性。他们将被允许进行针对特定技术的拍卖 - 这是各国能够有效规划其能源转型的关键。投资者对支持计划的设计有更多的可预测性是很重要的。
该交易还包括一项投资保护条款,防止对现有可再生能源项目进行追溯性政策变更。而且它表示,新的和被动的安装程序需要在更短的期限内简化,以便更快地建立风能。最后,欧洲国家将不得不应对制定公司可再生电力购买协议(PPA)的任何行政障碍。
WindEurope首席执行官Giles Dickson表示: “欧洲国家今天同意在2030年之前实现32%的可再生能源目标。这是向前迈进的一大步。这远远高于欧盟委员会在2016年提出的27%的提议。协议还规定了有助于确保各国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五年对可再生能源支持的可见度将确实有助于行业提前规划并降低成本。它有助于发送正确的信号来支持供应链上的投资。
“但清洁能源配套尚未结束。议会和成员国仍需要就重新设计欧洲电力市场以容纳更多可再生能源达成一致。但是,我们就最具政治敏感性的文件达成协议的事实是令人鼓舞的。这意味着风能将在欧洲的能源结构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这意味着我们将继续争夺全球竞争力。这对风能的就业机会和投资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