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各部门、各单位上半年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成效显著,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中国核安全观,提高核安全监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提高核安全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瞄准打造生态环保铁军新要求,强化监管队伍建设的紧迫感。要充分认识核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坚持风险导向,补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短板,切实提高防范化解核安全重大风险的能力。要从严要求自己,端正人生观、事业观和价值观,增强纪律性、凝聚力和执行力。
会议强调,30多年来,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形成了“核安全事业高于一切,核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严慎细实规范监管,团结协作不断进取”的核安全精神。核安全精神与党的优良传统一脉相承,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几代人积淀、凝聚的宝贵精神财富,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的“灵魂”。要秉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生态环保铁军精神内涵,融合生态环保人的“四种情怀”,传承核安全精神,持续推进精神文化建设,以焕然一新的面貌跨入新时代、迎接新任务、赢得新成就。
相关进展
核设施安全监管:完善体制机制 落实依法治核
全面推进核安全法实施年活动,组织《核安全法》宣贯培训班,编制《核安全法配套法规文件制修订总体方案》,出台“十三五”法规标准制修订规划;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有效运转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全力支撑中央战略决策;推进核安全政策规划全面实施,配合中宣部编制《中国的核安全》白皮书,加快推进《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中期评估;加快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制修订完成覆盖全领域、全环节的50份程序制度,推动地区监督站职能作用发挥,进一步完善了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从严开展核安全设备监管,组织开展运行核电厂进口核安全设备专项排查和核级泵持证单位焊接和无损检验专项检查;强化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涉核反恐和核材料管制,保障上合峰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优化人员资质与培训管理,开展核设备特种工艺人员资格管理优化调整,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公众沟通,推动监管能力建设,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升综合协调能力。
核电安全监管:突出工作重点 提高监管能力
紧密围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目标,分析研究核电发展和核安全监管新形势、新特点和新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科学施策,严格监管,持续推进核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积极采取多方面举措,进一步提升核安全监管的有效性。依法严格开展日常核安全监管工作,我国运行核电机组继续保持良好安全记录,在建核电机组质量可控,研究堆(临界装置)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辐射源安全监管:健全工作机制 提升监管效能
破解重点难点见成效,有序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部分,发布《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伴生矿辐射环境管理取得重要突破;强化组织、技术、法规文件支持,后处理重点工程设施得到有力保障;研究提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修改建议,调研明确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改革方向,核技术利用监管突出问题得以推动;法规标准制修订持续加快,联合公约履约情况得到国际社会肯定;扎实推进全面工作,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动信息化建设,有序落实领导批示指示,推进落实重点监管项目,严慎细实审批监管。
核安全国际:深化合作内容 支撑中心工作
一是提升核安全工作国际能见度,展现落实习近平主席“实施加强放射源安全行动计划”倡议成果。二是提升工作高度,落实习近平主席“推广国家核电安全监管体系”倡议。三是深化合作内容,学习借鉴核能发达国家核安全监管经验为我所用。四是发挥大国影响,在国际核安全领域的影响力、话语权持续提升。五是加强内部建设,加强核安全国际合作队伍建设,形成合力。
(摘编自《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