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国家地热协会(NGAP)宣布将在国家政府计划的税收改革计划中合理化投资激励措施,寻求可再生能源(RE)的豁免。NGAP认为现有的财政激励措施仍然存在,以支持地热发展。
在上周举行的大会期间,菲律宾国家地热协会(NGAP)宣布将在可再生能源(RE)中寻求豁免,同时计划在第二部分税收改革计划中合理化投资激励措施。
该协会的成员表示,他们希望最大限度地发挥地热开发的潜力,并保持菲律宾作为地热能开发商的主要投资目的地的地位。
“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激励措施,”NGAP总裁Noel D. Salonga在活动期间告诉记者。
Salonga先生也是能源开发公司的助理副总裁,他说地热开发变得更加困难,因为该国剩余的地热资源现在更小,更深,更难以利用现有技术。
“过去我们曾经拥有200兆瓦(可供开发),因此开发经济,”他说。“现在,它大约为20-40兆瓦。”
他表示,认为该行业获得“独立”并且不需要政府的额外支持是不正确的。
与此同时,他说正在进行研究以降低材料和钻探成本,这是地热勘探的主要成本驱动因素。
“现在很多努力都集中在技术开发上,”他说。
第9513号共和国法案或2008年“可再生能源法”旨在通过制定国家和地方利用可再生能源系统的能力制度化,并通过提供财政和财政来促进其有效和具有成本效益的商业应用,从而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非财政激励措施。
加速和包容税改革(TRAIN)法律的第二个方案将废除RE支持者目前享有的激励措施,即净经营结转,加速折旧,碳信用税免税,国内资本设备税收抵免和传教士现金奖励电气化。
新法律还将根据应税净收入将企业所得税税率降至15%,建议用取代所有税收取代5%的总收入税。
原材料和资本设备的免税进口将仅适用于前五年的初始投资。
增值税(VAT)激励和特殊房地产税率也将被取消。
所得税假期仅适用于商业运营的前五年和不超过三年的期限。
在昨天的活动中,NGAP表示虽然它承认火车的第二阶段“作为管理税收流失的必要改革,但政府应该在创收和重要产业发展的长期前景之间取得平衡。这为经济提供了动力。“
它表示,地热能源开发的成功“与有效的政府能源政策,可预测的规则和法规,简单和协调的许可程序以及促进地热投资的一系列有竞争力的激励措施密切相关。”
“由于投资者寻求一致性,可预测性和透明度,现有的地热能产业财政激励机制的突然变化将影响投资者的信心,”它说。
NGAP要求国会重新考虑一揽子审批,使财政激励措施合理化,并将RE法律从税收改革的覆盖范围中豁免。
它表示,它正在提出一种“有针对性的方法”,为未来各行业的激励措施奠定基础。
NGAP还指出菲律宾在地热能装机容量最高的国家中排名下降。
“如果提议的火车2被国会通过,那么收回第二个位置将是一个更加严峻的挑战。由于勘探钻井和相关工程的高成本和不确定性以及从勘探到调试的长期酝酿期,地热能开发所涉及的风险使得难以吸引和留住有能力的投资者,“它说。
NGAP表示,目前的钻探和开发成本估计约为每千瓦时5,000美元。
“财政激励措施是大多数投资决策的关键,因为它们降低了做生意的成本,”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