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初分享的一篇文章报道了印度尼西亚政府对该国可再生能源的新关税制度。
通过新政权,印度尼西亚国家电力公司PT Perusahaan Listrik Negara(“ PLN ”)通过企业对企业谈判和针对适用的发电基本成本(Biaya Pokok Penyediaan Pembangkitan 或“ BPP ”)。
2017年关于电力供应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能源和矿产资源部(“ MEMR ”)第50号条例(“ MEMR Reg.50 / 2017”)详细阐述了新的关税制度。该法规于2017年8月8日生效,并撤销2017年第12号MEMR条例,该条例经2017年第43号MEMR条例修订。
MEMR Reg。50/2017提供了一种新机制,用于确定可再生能源发电厂产生的电力的关税,并由PLN从独立电力生产商(“ IPP ”)购买。现在通过对产生电力的区域中的适用BPP或通过PLN与IPP之间的协商进行基准测试来确定资费。
MEMR Reg涵盖的可再生能源。50/2017是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沼气,废物,地热能和海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