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防灾减灾日”到来之际,就自然灾害与核事故之间关系这一话题,国家核应急协调委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陈竹舟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记者:极端自然灾害与严重核事故之间有什么关联?
陈竹舟: 造成核电厂发生事故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设计的缺陷、设备的故障、人为的误操作可以诱发核事故;外部的人为事件如火灾、爆炸、飞机坠落,甚至恐怖袭击也可能引发核事故;同样,外部自然事件,当其严重超过核电厂抗自然事件的设计基准时,一样会引起核事故。
当发生的地震强度大大超过核电站抗震设计基准的情况下,有可能引发核事故。具体表现形式可概括地分为两类:一类是地震产生强烈震动的影响,导致核电站安全相关的设施丧失功能,造成核事故;另一类是地震的次生灾害,如地震引发海啸、火灾等造成的核事故。日本福岛核事故属于后一类。
记者:日本福岛核事故带给我们什么启示?
陈竹舟: 日本福岛核事故是一个典型的由极端自然灾害引起的核事故,也是地震和海啸两种有成因关联的极端灾害叠加所导致的。这种地震海啸通常发生在环太平洋和印度洋的板块俯冲带,我国不具备发生这种地震海啸的条件。但是日本福岛核事故仍然给我们带来很多启示:一是核电站选址要尽量避开地震带;二是核电站在确定预防自然灾害的设计基准时,要考虑到极端灾害的不确定性;三是核电站在遇到超设计基准地震的情况下,要有缓解应对严重事故的措施和能力。
记者:我们从福岛核事故中可以汲取些怎样的教训?
陈竹舟: 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各个有核国家和相关国际组织(如国际原子能机构)都一直在认真总结福岛核事故的教训。我个人认为,从做好核应急准备与响应的角度,重要的一个教训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极端自然灾害实实在在威胁着核电厂的安全,一定要认真对待,提高应对外部事件复合诱发核事故发生的能力。核电发展史上发生过三次重大核事故:1979年美国的三里岛事故、1986年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和2011年日本的福岛核事故。
陈竹舟说,三里岛核事故是一次反应堆堆芯严重熔化事故,它是由于设计缺陷、设备故障以及人为的误操作造成的。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是由于一系列人为操作错误,造成无法控制的功率骤增,导致4号反应堆猛烈爆炸起火,从而酿成严重的核事故。与前两次核事故不同,日本的福岛核事故是一次极端自然灾害诱发的严重核事故。
他指出,对于这样一次外部极端自然事件诱发的核事故,教训还是很深刻的:对极端外部自然灾害,特别是海啸的可能危险估计明显不足。尽管从选址、设计均作了考虑,但海啸危险实际上还是大大被低估了;也没有预想到严重的共因故障问题,遭遇到多机组,甚至多电站事故的问题。
陈竹舟在谈到我国的核安全与核应急工作时说,相关监督与管理部门在对核电厂及各类核设施开展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福岛核事故后的初步经验反馈,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提出了核安全与核应急工作的改进意见、措施。
首先是提高核安全水平,提高应对罕见的多个外部事件复合诱发核事故发生的能力,防治严重核事故的发生。国家和安全局据此发布了《核电厂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涉及核电厂防洪能力改进,以及应急补水、移动电源、乏燃料池监测等及时要求。各核电厂正在落实这些改进行动。
其次是提高应对多个外部事件复合诱发多机组事故的应急响应能力,扎扎实实地最好应对严重核事故万一发生的核应急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