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在8月1日表示,欧盟委员会援引欧盟国家援助规定,已批准德国计划通过高效热电联产电厂减少可再生能源附加费,以增加电力用户的自来电量。
欧盟委员会竞争主管玛格丽特·维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与德国经济事务和能源部长彼得·阿尔特迈尔(Peter Altmaier)于3月7日就原则上达成协议,于8月1日作出委员会决定。
据委员会称,德国可再生能源法案(Erneuerbare Energien Gesetz-EEG)为可再生电力的生产提供支持。这项支持的资金来源是2014年8月以来对所有电力用户征收的EEG附加费,包括自己生产电力的用户(自供应商)。
德国通过使用热电联产(即热电联产)来减少用户自己发电的用户。
欧盟委员会表示,欧盟委员会根据欧盟国家援助规则评估了这一支持措施,特别是2014年国家环境保护和能源援助指南,该指南允许支持热电联产设施,条件是必须提供支持以促进投资,并且不会导致过度补偿。
德国的支持计划考虑了几个标准,这些标准影响了自供应商的盈利能力:他们活跃的行业的电力强度(符合指南),安装的电力容量和运行小时数。安装。根据这些标准,该计划定义了几类安装,并给予适当的脑电图附加费减少水平。
对于2014年8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投入运营的装置,委员会于2014年批准了德国通知的调整计划,确保每年增加脑电图附加费至2017年。根据该措施,于8月1日批准,将适用过渡制度根据指南,在适用所有其他装置的相同附加费机制之前的额外一年。
在此基础上,欧盟委员会表示,欧洲委员会的结论是,德国的支持计划旨在防止使用高效热电联产的自供应商过度补偿,并符合欧盟国家的援助规则,同时将公众支持造成的任何竞争扭曲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