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该法令对核监管局的组织和职能作出规定。该局包括约200名行政人员以及120名核专家、工程师、物理学家和技术人员;其行政管理机构为核监管委员会,其5名委员全部由总统任命;该局不受除总统之外的任何组织监督,总统将决定该局的职责和权限。
该局将对核企业的所有活动进行监管,包括工业企业、核电厂、核研究机构以及核材料生产或核医疗相关机构。该局还对核燃料的贮存及其利用实施监管,为核企业员工制定可接受的辐射标准,参与核设施和企业的许可审批,并对核设施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管。
该法令还对土耳其原子能机构(TAEK)与核监管局之间的人员调动和职能移交作出规定。原子能机构的大部分职能将移交给核监管局,而未来将仅负责核废物处置。新法令称:“放射性废物在数量、体积和放射性方面将保持尽可能低的合理水平。”核电厂运行期间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和乏燃料将在现场贮存。该法令还提高了对在土耳其运行的所有核电厂需为核废物管理作出贡献的要求。核电厂需向特别机构帐户支付0.15美元/kWh的款项。
核监管局将委派专员到各企业执行监管任务,并委派专员到其他国家机构和政府各部执行正常工况或紧急情况下的协调工作。该局将自总统正式批准的那一刻起开始工作。
核电新建计划
土耳其已明确准备建设两座核电厂,并正在考虑第三座。在2018年内4月初举行动工仪式之后,首座核电厂即阿库尤核电厂已开工建设。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Rosatom)正在根据一份建设-拥有-运营协议建设该电厂。该电厂包括4台VVER-1200机组,将满足土耳其约10%的电力需求。计划于2023年土耳其共和国建国百周年时投运。该项目估计造价为200亿美元。
第二座电厂将是日本和法国企业联合建设,将建于锡诺普省。2013年5月3日,土日两国签署了该电厂建设及合作政府间协议。土耳其国家电力公司(EÜAS)将拥有该电厂49%的股权,其余股权归日法合资公司Atmea公司所有。Atmea最初为日本三菱重工(MHI)与法国阿海珐集团(Areva)的合资公司,在法国核工业重组后成为三菱重工和法国电力公司(EDF)的各持股50%合资公司,但是,法马通公司(Framatome)持有特别股份。锡诺普核电厂将拥有4台1120 MWe的Atmea1型压水堆机组,估计造价160亿美元。
6月13日,土能源和自然资源部长Berat Albayrak称,已就第三座核电厂的位置进行了讨论。“鉴于色雷斯(Thrace)的高能耗,第三座核电厂很可能建于该地区”,他补充说,详细情况将于今年下半年公布。媒体报道土正就此项目与中国进行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