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3年,安徽省合肥市率先推行“光伏下乡”扶贫;2014年,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开始试点光伏扶贫;2015年,安徽省为全国光伏扶贫试点省,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31个贫困县全面展开,在全国率先大规模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四年来,安徽省抢抓政策机遇,压实工作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调度督查,精心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其中,在强化资金保障方面,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省级补助、市县安排和贫困户自筹各三分之一的办法筹资;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资金,采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涉农资金整合、帮扶单位支持、贫困村自筹等办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