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绿色金融支持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通市银行机构积极支持“263”专项行动和生态文明建设初见成效:截至去年末,全市绿色信贷余额662亿元,其中19家银行开发绿色信贷产品27个、38亿元;参加环保信用评级企业2940家,比2016年增长近20%,贷款余额641.62亿元,增长了30%以上;绿色、蓝色企业贷款占比上升了5个百分点。
绿色金融是金融主管部门促进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制度安排及实践,是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及环境治理,加强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和配置,引导资金从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流向有利于生态保护及环境污染治理的产业,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发布会上,《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支持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对外公布。该《意见》由南通银监分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人行南通中支去年联合制订,并于近期经市政府批准发布实施。该《意见》在省内地级市中率先推出,将有助于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试点和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并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成为我市绿色金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意见》重点支持优化生态保护空间格局、生态廊道建设、城市公园绿地建设、林荫工程、生态保护工程、河网生态系统修复、近岸海域水环境保护和美丽乡村创建等国土空间开发优化工程项目;重点支持完善循环工业体系、发展生态农业体系、构建绿色服务业体系、培育静脉产业体系和城区污染企业搬迁等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工程项目;重点支持水、大气、土壤、固定废物、重金属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与监管能力建设等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工程项目;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3+3+N”重点产业发展,让有限的信贷资源从“散乱污”“十小”行业中逐步退出。
《意见》内容主要包括推进绿色信贷、推进绿色投资、推进绿色保险、吸引社会资本、创新金融产品和完善配套体系六个方面。
根据总体目标,至2020年末,全市力争实现绿色信贷余额增幅不低于各项贷款余额的平均增幅;纳入环境信用等级评定的企业不少于3000家;发行绿色债券不少于5个,实施绿色PPP项目不少于10个;开发绿色金融产品不少于10只;力争市级生态环保产业基金问世;力争参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突破5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