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能源生产的行业门槛相对较低,当前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生产加工商还有不少小企业小作坊,他们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原料往往并不全是玉米秆、水稻秆、小麦秆等农作物秸秆,或者花生壳、稻谷壳、甘蔗渣等农产品加工剩余物,以及林业抚育剩余物、采伐剩余物、加工剩余物等,而是掺入了基本没有费用投入的废旧家具、各种生活垃圾。生物质原料来源把控不严格,已成为生物质成型燃料质量良莠不齐的主要原因。此外,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企业使用的成型设备及生产工艺不同,也会造成生物质成型燃料质量不高。
相对于质量,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企业通常更关心其价格和热值,这也导致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烟囱冒黑烟、异味明显,信访投诉较多。笔者在执法检查中就曾发现,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异味强烈,随机抽查并碾碎生物质成型燃料,发现其中竟含有布料丝状物质和细小的塑料、油漆残渣。对多个锅炉废气抽测发现,二氧化硫指标浓度最高竟达到349毫克/立方米。
在能源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下,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将逐步替代化石能源,成为未来绿色低碳的选择。原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到2020年达到3000万吨。随着生物质成型燃料使用量越来越大,更要强化生物质成型燃料质量的监管,严防生物质成型燃料成为高污染的“垃圾成型燃料”,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为加强生物质成型燃料质量的监管,笔者有3方面建议。
要加快健全和完善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国家标准。从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物料来源、加工工艺以及燃料产品的密度、灰分含量、硫含量等方面做出严格规定,推动生产企业依照标准狠抓产品质量。
要对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商实施严格管理。设定行业门槛,强化企业自我约束意识,主动防范劣质生物质成型燃料流入市场。生产商所在地的经信、质检、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对于屡次抽检不合格的,要采取依法清退等措施。
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企业要拒绝使用劣质燃料,督促使用方购买质量过关的燃料,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同时,生态环境部门要适当加大生物质燃料锅炉废气监测频率,发现超标排放的,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