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3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8.1%
8月28日,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第二场新闻发布会获悉,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大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目前,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2012年的64.56%提高到2017年的85.3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从2012年53.5%提高到2017年的78.1%。
在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我省通过加强政策引领、强化规划指导、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目前,已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49座,每日处理能力达4256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2012年的64.56%提高到2017年的85.31%,提高了20.75个百分点。同时,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源头减量,在西宁市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通过“互联网+”技术与企业共同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回收方式,利用公共场所各种平台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目前已在城区20多个居住小区开展前期垃圾减量分类试点工作。
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方面,通过新建和既有污水厂提升改造、建立工作机制、强化依法监管、加强技术指导、推进市场化运行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全省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目前,全省已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53座、每日处理能力92万吨,再生水厂8座、日生产规模25.5万吨,污泥无害化处置厂4座、每日处理规模460吨。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从2012年53.5%提高到2017年的78.1%,提高了24.6个百分点。
在此基础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会议精神,按照“一优两高”的战略部署,落实好《青海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青海省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规划化运行台账(试行)》;启动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运行台账,完善运行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规范化运行管理水平。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等工作,实施好在建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确保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能力满足需要,确保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处理率同步达到95%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