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巴黎协定》将“平均气温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内”的要求,到2050年,我国人均使用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需从7.5吨/人降至2吨/人。在确保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控制碳排放,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唯一路径是在能源供给侧结构上进行调整。然而,我国燃油对外依存度已达70%、燃气对外依存度达30%,除非在资源量上有所突破,否则二者很难成为主导能源。相比之下,可再生能源及核能则更为适合。
从分布来看,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例如,西北可发展风光火互补,保障自用并向南、向东稳定输电;西南则靠水电,满足自身发展并向东部供电;东北、华北及蒙东既要供电、也要供热,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同时,可将余热利用起来;东中部及南边重点解决调峰问题,用好西北、西南来的稳定电力即可。各方依托不同资源、满足不同要求,共同形成一个良好布局,由化石能源转向可再生能源及核能才能成为现实。
与能源供给相匹配的,还有消费侧调整。一是采用高效用电方式,大幅增加电力在终端用能中的比例;二是通过灵活电源和末端用能模式的革命,解决用电峰谷调节问题;三是尽量减少末端燃料的直接燃烧应用,尤其是为北方供暖找到新的清洁热源。在此基础上,化石能源未来可仅用于工业生产、部分交通、供热调峰等领域。
可再生能源的主要是表现形式是“电”,从消费侧出发,如何更好地应用电能?
首先应评估好电的实际价值,而非简单将电和热等同。一份电相当于四份热,若不科学使用,让一份电生成一份热,实际是极大浪费。对此,提倡在末端加大用电比例,如通过热泵技术等方式实现电热转换、提高热电比。按照未来的能源发展,电力应占到终端能源总量的2/3以上,才能与源侧发展的可再生能源相一致。
其次应关注调峰瓶颈,通过各种渠道解决峰谷差问题。可发挥当地燃煤、燃气电厂的灵活调节能力,从源侧进行调峰;同时在消费侧发展新的用电模式,通过需求侧响应让终端用电设备参与调峰。比如大力发展电动汽车,不仅可以减少尾气排放,也是能源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如果真正用好智能充电桩网络,哪怕只有一半的电动汽车参与调峰,都对解决电网峰谷差有着巨大作用。
此外,不应忽视低品位热源的作用。北方冬季只需保证屋内维持在20摄氏度左右,即可满足供暖要求。因此此前一度被忽视的热电联产乏汽余热、一些工业生产中排放的低品位余热等,均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