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1日,总理批准了一项关于适用于越南风电项目的新上网电价(FIT)的决定草案。该FITs决定将于2018年11月1日生效(“PM决定”)。PM决定将修改和修订总理关于支持越南风电项目发展机制的第37/2011 / QD-TTg号决定的某些条款。
适合风能项目的价格
风电项目的FIT价格将从目前的7.8美分/千瓦时增加到(i)适用于陆上风电项目的8.5美分/千瓦时,以及(ii)适用于海上风电项目的9.8美分/千瓦时。
在线决定的陆上和海上风电项目大致定义如下:(i)陆上风电项目是指在内陆地区和沿海地区建设和运营风电机组的并网风电项目(NB:边界)这些内陆地区和沿海地区是18.6年的平均低水位线,以及(ii)海上风电项目是指在内陆地区和沿海地区建设和运营风力涡轮机的并网风电项目到海边。
我们认为,MOIT应为更好地定义陆上和海上风电项目提供进一步的指导。
新装备的COD - 风力发电项目
新的FIT价格必须适用于在2021年11月1日之前达到商业运营日期(“COD”)的部分或全部风电项目,并且此类新的FIT将从该风电项目的COD申请20年。
对于在PM决定生效日期(即2018年11月1日)之前达到COD的风电项目,新的FIT价格可能适用于相关签署的风电购买协议(PPA)的剩余期限。然而,如果新的FIT价格将自动适用于当前运营的风电项目,或者仍然需要与EVN重新协商和修订当前签署的风PPA,则不是很清楚。在后者的情况下,与EVN重新协商和修订当前签署的风PPA将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
2021年11月1日之后的拍卖机制
根据PM决定,MOIT必须自2021年11月1日起准备并提交拍卖政策,以选择新的风电项目和风电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