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量是津巴布韦的一个主要问题。自1988年万基煤电厂投产以来,该国的发电行业没有出现新的发展。因此,该国仅有约60%的装机容量可用。
此外,津巴布韦的所有燃煤站都需要进行重大升级,因为目前它们经常停产或根本没有生产。这导致该国频繁和持久的停电。来自邻国的能源进口不足以解决产能不足的问题。因此,停电会继续影响工业和服务的经济表现。全国各地都使用小型发电机来缓解这种情况。
一般能源政策,能源战略
津巴布韦政府计划到2020年将电气化率提高到85%。为实现这一目标,ZESA宣布了以下计划:
建设另一座容量为1,400兆瓦的燃煤电厂
扩大万基电站的容量600兆瓦
向Kariba大坝水力发电站增加300兆瓦
由于ZESA缺乏资源,这些计划受到阻碍。2011年9月,在哈拉雷举行了一次能源和电力会议,旨在提高国际上对津巴布韦能源问题的认识,从而吸引潜在的资金来源。
重要法律法规
管理津巴布韦电力供应业的立法是2002年的“电力法”(第13:19章)和“农村电气化基金法”(第13:20章)。“电力法”创建了ZERC并为国家分拆提供了法律框架。公用事业,ZESA 。
津巴布韦的可再生能源政策 | ||||
国家能源政策(2012年) | 多个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支持和战略规划。能源政策的目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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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监管法案(2011年) | ZERA(津巴布韦能源监管局)董事会向电力,石油和可再生能源部门的所有参与者发放和撤销许可证。它还负责为私人和公共参与者的公平竞争创建法律框架[11]。 | |||
国家电力法案(2002年) | “电力法”规定设立津巴布韦电力监管委员会(ZERC)。ZERC负责电力行业的运营商许可,电费的设定以及电力部门的一般监管,以便在电力行业中实现公平竞争。自2012年1月ZERA成立以来,所有职责都已转移到ZERA和ZERC解散[11]。 | |||
农村电气化法案(2002年) | 该法案允许成立农村电气化基金委员会,负责为全国所有农村电气化项目持有和分配农村电气化基金。允许将国家电网扩展到农村政府机构,商业中心和首席宅基地,100%补贴,60%补贴其他连接。还提供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分散式电气化[11]。 |
能源和电力发展部仍在制定可再生能源政策。通过一系列举措正在解决这个问题。
目前正在等待总统签署的“电力监管法案”专门规定“确定和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就业和发展” [2]。
具体策略
(生物质,可再生能源,农村电气化,能源获取战略,减贫战略等)
能源部门的机构设置
政府
能源和电力发展部(www.energy.gov.zw)全面负责津巴布韦的能源问题。职权范围包括政策制定,绩效监测和能源部门监管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该部监督和监督能源半国营企业,ZESA Holdings和NOCZIM的业绩。
“农村电气化基金法”(13:20)创建了一个农村电气化机构(REA,www.rea.co.zw),该机构负责所有农村地区的电气化,由电气化征税和政府津贴提供资金。该机构的主要职能是项目规划,农村电气化基金的筹集和核算,以及项目实施的监测。
科学和工业研究与发展中心(SIRDC)开展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研究与开发。林业委员会活跃于木质生物质领域,其任务涵盖所有国家森林,这些森林是燃木的主要来源。津巴布韦大学机械工程系和Chinhoyi技术大学开展可再生能源计划。哈拉雷理工学院对麻风树和生物柴油进行了一些试验。
地方政府部下属的地方和农村地区委员会在地区和省级提供地区规划。
能量调节器
津巴布韦电力监管委员会(ZERC,www.zerc.co.zw)是根据2002年第3号电力修订法修订的2002年第4号电力法(第13:19章)成立的法定机构。它于2003年8月开始运作。
2006年通过的“石油法”规定建立石油管理局(PRA),对石油工业进行许可和管理,促进石油的高效采购,销售和分销。产品,维护石油产品消费者的利益。PRA还向部长提供咨询服务。PRA仍有待建立[2]。
电力市场
该行业主要由国有公司津巴布韦电力供应管理局(ZESA Holdings,www.zesa.co.zw)控制,该公司通过其子公司津巴布韦电力公司(ZPC)和津巴布韦电力输配电公司(ZETDC),生成,进口和分配国内的所有电能[2]。
津巴布韦国家石油公司(NOCZIM,www.noczim.co.zw)是一家国有石油公司,负责向石油销售公司采购,储存和批量分销石油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