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政策文件于1992年4月启动。从那时起,该政策经历了一个审查过程,这一过程是由经济所有部门发生的社会和经济变化引起的。经修订的能源政策于2003年2月启动。该政策侧重于市场机制,以此作为实现其目标和实现高效能源部门的手段。该政策考虑到需要:
1.在全国范围内提供价格合理的无障碍能源
2.改革能源服务市场。
3.形成一个促进投资,扩大服务,有效定价机制和其他财政激励的体制框架。
4.充分考虑所有能源活动的环境因素
5.促进所有部门的能源效率和节约;
6.加强能源教育,在能源规划,实施和监测方面建立性别均衡的能力。
7.该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有效的国内能源资源,提高市场决定的能源价格,提高能源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使能源部门商业化和私有化,减少森林砍伐和开发人力资源[22] [10]。
能源部门的愿景和使命
能源部门的愿景是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并以可持续和无害环境的方式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其使命是创造一个适当的环境,以便在最广泛的人口中可持续地提供安全,可靠,高效,具有成本效益和环境兼容的能源服务。
该政策的目标
国家能源政策的目标是确保以合理和可持续的方式提供可靠和负担得起的能源供应及其使用,以支持国家发展目标。
具体目标包括
1.开发利用天然气和煤炭资源;
2.加强石油勘探活动;
3.促进适当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4.通过有效的木材燃料转换和最终使用技术和技术减少森林砍伐;
5.促进节能和提高效率。
挑战
1.为了实现经济增长和减贫的总体目标,能源部门需要在需求和供应方面进行实质性改进。以下是一些挑战:
2.增加电力供应和分配
3.维持和增加石油和天然气勘探
4.区域互联
5.农村电气化
策略
有一些基本特征和考虑因素决定了能源部门的发展方向和结构。以下是一些考虑的关键问题:
1.市场经济
2.独立监管制度
3.国家利益与市场力量
4.区域合作与贸易
5.节能与效率
6.环境管理
2010年,欧盟能源倡议伙伴关系对话机构与MEM正式达成协议,为坦桑尼亚制定生物质能源战略(BEST)。
为实现这些目标,坦桑尼亚引入了农村能源和电力部门发展战略:
1.2008年 “ 电力法”,其主要任务是电力市场的私有化,以及改进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市场引入框架,特别是在农村地区;
2.在2005年的农村能源法案从而确立了农村能源机构和基金(REA / F),其主要任务是促进现代能源服务,并提供农村能源,包括可再生能源系统绩效补贴;
3.2001年制定的“ 能源和水公用事业监管机构法”,规定监管机构负责设定关税,同时影响独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厂。
GOT采用了电力系统总体规划(PSMP),根据该计划,GOT既有短期(2009-2012),也有中长期(2013-2031)计划。该计划估计能源/电力需求的增长率平均为每年8.5-15%。为了能够确保充足的能源供应,2008年的“电力法”规定了从不同来源提供电力的程序。在能源和水公用事业管理局(EWURA)创造了标准化的小购电协议/关税(SSPPA / T)一款型号为私人生产者提供小于10mW。
该购电协议(PPA)包含一个标准化的电力购买协议,并基于对电销TANESCO国家电网和微电网避免成本的原则,不可转让购买关税。作为监管机构的EWURA目前正致力于发布指导方针,以帮助开发人员有效地开发项目。此外,EWURA正在制定为小型电网消费者制定关税的程序。
农村能源署已向TANESCO提供补贴,以便在看似不经济投资的地区扩大电网电力。在2008/9年度,REA计划使用180亿卢比(1333万美元)来补贴电网 - 农村电气化。
根据2008年电力法案,MEM提出了一份关于电力部门改革的立场文件,该文件目前(2011年底)由内阁审议。预计该文件将为进一步的部门发展提供指导。
2010/2011年联合能源部门审查为电力部门提供了以下优先事项:
电力部门规划(电力部门总体规划的协同准备)
加强需求预测
制定DSM和能效计划
实施,监督和微调EPP
根据成本分析提高TANESCO关税
电力部门重组
制定明确的国家补贴政策(计划于2013年预算年度实施)
农村电气化总体规划,优先考虑农村电气化投资,重点关注具有巨大创造就业机会和电力收入的中心(确保TANESCO的可行性)
专门针对可再生能源,审查定义了以下行动要点:
政府将更多地投资于可再生能源的推广
关于大规模地热能开发研究的后续工作
扩大已通过先前项目证明可行性和可行性的可再生能源技术
跟进大型风电项目
通过提高能源效率和保护来促进需求侧管理
通过研究提高水电的可用性
鼓励大规模的油籽种植者生产生物柴油来建造加工厂
支持海洋能源研究
为参与RE设备制造的公司提供进一步支持,例如小型风力涡轮机和小型水轮机
制定并实施农村能源总体规划,优先考虑农村电气化投资(预计计划于2012年底提供),纳入EUEF项目“农村综合电气化规划”
电价
坦桑尼亚存在四种不同的价格水平:
国内低使用率关税(DI):适用于平均每年使用不到50千瓦时的客户,获得补贴并包括服务
一般使用税率(T1):适用于每年283千瓦时以上的消耗,单相电压为230V,三相电压为400V
低电压使用率(T2):适用于消耗400V且超过7.500 kWh但低于500 KVA的消费者
高压使用率(T3):适用于使用11KV及以上的消费者
2011年1月,坦桑尼亚实施了18.5%的价格上涨,TANESCO实际上已提议将34.6%的价格提高到更高的成本回收收入。目前(价格上涨后),TANESCO的回收率约为其成本的80%。然而,如果实施EPP,则该速率将显着下降。
可再生能源技术补贴
风电和太阳能产品的进口免征海关。光伏系统的补贴存在:
在SHS的情况下
0-14 Wp:2.5 $ / Wp
14-100 Wp:1.5 $ / Wp
> 100 Wp:现在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