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发展与当前组织结构
概观
2006年11月3日,共和国总统阁下指挥突尼斯电力和天然气公司(STEG)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技术部合作,开展NPP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核电厂)的实施。这种情况发生在突尼斯油田产量减少以及碳氢化合物价格飙升的能源环境中,这使得国家在能源进口上大量支出以为其电网供电。这一决定有利于进一步研究和发展国家的核选择,以减少对石油和天然气的依赖。
自1982年以来,对供电系统中引入核电的各种研究进行了研究。最后一项研究由CNSTN与STEG和SONED(国家水分配公用事业公司)合作,并在法国CEA的协助下进行,并监督国际原子能机构从2000年到2004年。这项研究的目的是调查核电厂实施发电和海水淡化的经济可行性。各种技术被认为是包括2 次,3 次和4 个代NPP模型。该研究表明,考虑到突尼斯当地的情况,核选项对几种能源的价格具有竞争力,其中一桶原油高于38美元。
此外,还与FRAMATOME和CEA合作,在Sidi-Thabet工厂的CNSTN实施了一个研究反应堆的可行性研究。该研究涉及TRIGA MARK II研究堆和相关实验室的实施。CNSTN和STEG一致认为,研究堆的实施是为NPP项目制定的人力资源开发计划的基石。
当前的组织结构
工业,能源和中小企业部:负责制定和实施能源和采矿等各个领域的政府政策。为此,该部解决了与这些部门实施政府政策有关的所有主题。该部直接关注并在核电计划的实施中发挥关键作用。
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技术部:负责在核电计划范围内建立核活动的立法和监管框架。该部还负责人力资源的开发,特别是在核领域,通过制定能够为核电计划提供合格人力的培训和教育计划。
国家原子能委员会(CENA):由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技术部长领导,由不同部委和国家机构的成员组成。它成立于1990年,致力于制定和实施促进和平利用核能和确定未来优先事项和方向的国家方案。CNEA在NPP项目的背景下充当NEPIO。它被分配用于以下任务:
在农业,工业,电力能源,生态和医药等不同领域发展,促进和实施该国的核技术,方法和手段;
就核政策的定义和通过与核领域有关的国际条约和协定向行政权力提供咨询意见;
促进高度专业化人力资源教育和核科学技术发展;
实施与核技术有关的科学基础和应用研究方案;
特别关注与原子能机构的技术合作计划。
国家核科学技术中心(CNSTN)向该委员会常务秘书保证。
突尼斯电力和天然气公司(STEG):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具有电力和液化石油气生产的重要作用。它还负责电力和天然气的输送和分配。STEG的任务是由政府对核电计划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有望成为突尼斯第一座核电厂的运营商。
国家核科学技术中心(CNSTN):是根据1993年11月22日第93-115号法律设立的政府机构。它负责开展各种和平利用核能和技术的研究和研究工作。在不同的部门。CNSTN直接参与可行性研究,并为此目的与STEG和其他相关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并通过提供建议,为政府作为核领域的专业知识中心。
国家辐射防护中心(CNRP):成立于1981年,作为国家一级的监管机构,负责辐射防护领域所有与放射源利用有关的问题,核设施除外。根据其归属,CNRP在法律上无法充当核监管机构。将建立一个新的核安全局,以执行与核电厂项目有关的这些监管职能。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部:及其相关机构将参与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事务,特别是放射性废物管理。
内政和地方发展部:将涉及与放射性紧急情况下的实物保护,核安保,准备过程和干预有关的事项。
交通部:将参与有关放射性物质运输,选定地点的大气和地震相关研究的相关事宜。
核电部门的未来发展
核电发展战略
第一个国家淘汰计划的实施计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开展政府决策(2008 - 2011年)所需的坐席活动和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
第二阶段:启动招标,评标和合同授予(2012 - 2015年),
第3阶段:国家淘汰计划的建设和调试(2016 - 2023年),
第4阶段:国家淘汰计划的运作(2024年至2084年)。
STEG已着手制定战略行动计划,解决原子能机构“里程碑指南”(NG-G 3.1)的19个问题。该计划已于2009年4月由国际原子能机构专家对第1阶段进行了审查和验证。为实施国家淘汰计划而进行的可行性研究是至关重要的,涉及许多与能源规划,经济和金融研究,核电厂一体化有关的主题。进入国家和地区电网,保证质量计划和人力资源开发。这些方面将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涉及需要技术援助的行动,以便从已采用核技术的国家的经验中受益。第二批涉及需要专业工程咨询公司服务的行动。有关反应堆技术,燃料循环和放射性废物管理的研究将于2010年底委托给一家国际专业工程公司。关于当地工业参与,STEG已于2009年向国家专业组织颁发了两份合同,以便评估当地的工业能力。
与第一阶段的技术活动同时,法律和体制框架正在由一个涉及国家机构的法律小组编写,并在国家原子能委员会(NAEC)的主持下开展工作。该小组的目标特别是批准关于和平利用核能及其应用的国际法,到2010年底建立国家核能机构(NNEA)和国家核安全局(NNS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