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批准的有关能源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契约,主要关注可再生能源的一瞥是:
在“国家电力法2011”是在电力部门在塞拉利昂近来最大的变化之一,分拆垂直整合的国家电力管理局,这是通过议会法案于1982年,分为两个实体,发电和输电公司(EGTC)和电力分配和供应局(EDSA)。此外,通过2011年电力和水监管法案,成立了一个监管机构 - 能源和水监管委员会。
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SE4ALL)塞拉利昂行动议程。行动议程是西非经共体成员国2014年协议的一部分,该协议同意制定国家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NREAPs)和SE4ALL议程。在其议程中,塞拉利昂概述了目标,例如所有地区总部城镇的电气化,增加的装机容量,2030年的1.229MW,增加可再生离网解决方案的使用,以及增加获得改进的烹饪技术的目标或改善木炭生产。目标分别列于2020年和2030年。
在非洲能源政策紧凑。2016年2月,塞拉利昂成为第一个与英国政府签署“能源非洲政策契约”的非洲国家。因此,塞拉利昂政府启动了能源革命,这是一项政府主导的倡议,旨在推动太阳能家庭系统市场,其活动包括需求创造,企业技术援助,政策改革和融资渠道。该计划致力于到2018年为250,000户家庭提供现代太阳能解决方案,并在2025年之前实现“人人享有所有权”。英国国际发展部资助的全民运动项目启动并成立了“能源工作组会议”。
在财政法案,2017年2017.pdf财政法案保障义务豁免为满足IEC标准的进口太阳能产品。在实践中,由于行政程序不明确和长期拖延,私营公司很难采取措施。
SL_FINAL的能源政策,用于印刷.pdf塞拉利昂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和塞拉利昂的能源政策,于2016年由议会批准并于2018年启动,概述了该国的可再生能源状况以及该国的可再生能源和目标。
2017年8月,千年挑战协调股(MCCU)与能源部共同启动了“电力部门改革路线图2017-2030”,其目标是电力部门到2030年。
在国家能源政策2009年进行了审查,但仍需要批准,为2018年初。
能源部门的机构设置
关于塞拉利昂(可再生)能源部门机构设置的一些意见如下:
电力部门已被分拆为发电和输电以及分销和零售的不同参与者:“2011年国家电力法案”将垂直整合的国家电力局分拆为发电和输电公司(EGTC)和电力分配和供应局(EDSA)。此外,通过2011年电力和水监管法案,成立了一个监管机构 - 能源和水监管委员会。
没有单独的农村电气化局。能源部设有可再生能源部,并与总统的恢复优先事项小组密切合作。其中一个优先领域是能源,其主要目标是将电力供应从125,000个家庭增加到250,000个家庭,并将运营发电量从75MW增加到150MW。
随着能源革命的启动,塞拉利昂私营部门协会可再生能源协会(REASL)成立,其中包括aprox。2018年初30名成员。
有三个政府学习机构提供可再生能源课程,弗里敦政府技术学院,Kissy Dockyards,Magburaka政府技术学院和Kenema东部理工学院。
能源部门的关键问题
1.融资/投资:特别是缺乏私人投资,缺乏经济激励,支持和实施必要的PAYGO,小额信贷应该适用于太阳能企业,没有完全运作的移动货币平台
2.实现法律框架:需要明确规定私营部门参与发电,需要小型电网许可和特许权,需要标准化的电力购买协议(PPA),需要减少私营公司进口税收/免税的官僚程序经认证的太阳能产品,没有农村电气化机构
3.基础设施和服务:输电和配电基础设施需要改善,国内大部分地区无法接入任何电网,内战期间许多配电线路被毁,旧设备到位,需要更换,能源效率低下,现有的网络很老,在发电,输电和配电方面存在巨大的电力损失,(40%的输电损耗),发电量不能满足需求,特别是在行业中许多公司被迫依赖柴油发电机,服务EDSA的标准很差,使用低效的炉灶/ 3石炉和煤油灯/电池火炬
4.缺乏准确的数据:能源部门缺乏数据收集,缺乏详细的研究
5.缺乏意识:缺乏对太阳能,特别是PicoPV产品质量标准的认识,缺乏对改进炉灶的认识,缺乏对太阳能和改良炉灶的环境效益(气候变化,健康等)的认识,必要的旧电池回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