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了《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塞上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电网投资达20365万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塞上33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宁发改审发〔2018〕61号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我委出具《关于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塞上、翠柳、沙泉33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审发〔2015〕440号),由于塞上330输变电工程涉及中卫市工业园区规划变动而未开工,项目有关土地、规划等支持性文件已过期,需重新核准。现你公司报来《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塞上33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宁电发展〔2018〕34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中卫地区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强化对110千伏及以下电网的支撑,满足中卫北部地区及中卫工业园区新增负荷及区域新能源发展需要,同意建设塞上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投资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偿还。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塞上330千伏变电站,安装2组36万千伏安主变,建设2个330千伏出线间隔,至沙坡头750千伏变电站;新建沙坡头~塞上330千伏线路,线路长度2×14公里,按同塔双回路架设,导线截面2×630平方毫米;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和二次系统工程。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境内,拟用地总面积2.6432公顷。
四、项目投资及来源
塞上330千伏输变电工程静态投资20365万元,动态投资为20748万元。工程建设资本金5187万元,占动态投资的25%,由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出资,其余部分申请贷款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关于塞上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宁国土资预审字〔2018〕21号)和《关于塞上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的初审意见》。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有限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为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塞上33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