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初,厦门在全省率先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市长庄稼汉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陈秋雄担任常务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市四套领导班子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全市垃圾分类工作。
在设施建设上,以市财政投入为主,全力推进垃圾分类设施“补短板”工作,特别是通过推进东部固废处理中心建设,基本形成了集卫生填埋、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布局。当前,西部垃圾分类焚烧发电厂二期已于8月中旬正式投入使用,东部垃圾分类焚烧发电厂二期正在加速推进,预计到2019年年底,实现全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已初步形成了具有厦门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模式,基本形成了“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格局。201 7年1 1月30日,住建部在厦门市召开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对厦门的一些经验和做法进行了充分肯定。今年第一季度,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督查,厦门已经被列为免查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