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6〕173号)精神,现将2018年青海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依据《青海省2018年度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青化解办〔2018〕5号)工作安排,2018年全省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为:关闭退出海北州青羊沟煤矿、海西州都兰塔妥煤矿等10处煤矿,产能(规模)69万/年。其中海西州关闭退出煤矿2处,合计产能12万吨/年;海北州关闭退出煤矿8处,合计产能57万吨/年。截止2018年9月14日,列入计划的煤炭产能全部实施关闭退出,完成年度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同时已按要求完成了县、市(州)、省三级联合考核验收工作。现请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