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信委消息,截至2018年9月底,福建省计划关闭退出的34处煤矿(去产能210万吨/年)已全部完成关闭公示、停产停建、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已全部注销,井口已封闭填实,地面生产设施已全部拆除,完成产能退出任务。
《福建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提出,在近年来淘汰落后煤炭产能的基础上,福建省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化解过剩产能600万吨/年左右,退出煤矿78处以上;2016-2018年集中攻坚,退出煤矿71处以上。“十三五”期间,全省煤炭公告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年以内。
2016-2020年全省共完成78处煤矿退出任务,化解过剩产能600万吨/年。其中依法关闭退出1处、6万吨/年,引导有序退出77处、594万吨/年。
分年度计划:2016年退出30处、182万吨/年,2017年退出15处、100万吨/年,2018年退出26处、204万吨/年,2020年退出7处、114万吨/年。
福建经信委之前发布的消息显示,2017年福建省关闭退出煤矿36处、去产能244万吨/年,完成全年计划的108%。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福建省共有建设煤矿52处,新增产能320万吨/年。生产煤矿79处,合计产能816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