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输电线路工程不用办理永久性征地手续,只需按相关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这一方面省去了审批环节,工作效率提高了两到三倍,缩短了电网工程建设周期;另一方,面对电网建设输变电工程的线路塔基用地,确需占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的,又因未列入国家项目而无法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核准及后续用地审批的这部分塔基,在电网建设用地中占比很低,且基本不破坏耕作层,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协议补偿等方式直接使用,工程项目使用期限结束后还能土地复耕。
以往,黑龙江电网建设前期征地存在两大难题。一是审批用时方面,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繁琐,核准前需经土地预审、选址环节,开工前需经组卷、申报、取件3个阶段13个环节,涉及层面广,办理时间长,前期时间至少需要9~12个月,工程开工时间难以保证,还容易造成工程建设投资加大、建设工期延长。二是政策性障碍难以逾越。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最后一公里的输变电线路因涉及少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无法避让,在项目审核、用地报批上屡屡搁浅。
针对电网建设面临的难题,国网黑龙江电力多次向省委、省政府汇报,积极促请精简电网建设用地手续。黑龙江省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实地调研,并与国网黑龙江电力多次研究,形成专题汇报,得到国家自然资源部的理解和支持。10月9日,黑龙江省省长王文涛听取国网黑龙江电力专题汇报。《意见》从研究到出台仅用了不到一个月,这也是黑龙江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成果。
精简电网建设用地手续对黑龙江电网建设意义重大。据了解,2018年黑龙江电网基建投资达35.7亿元,2019年计划投资30.5亿元。《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国网黑龙江电力加快电网建设步伐,尽快补齐农村电网发展短板,精准满足经济社会用电需求,更好地服务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