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先发电是实现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保障性收购,确保核电、大型水电等清洁能源按基荷满发和安全运行,促进调峰调频等调节性电源稳定运行的有效方式。要充分认识建立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的重要意义;严格界定适用范围,科学编制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有效完善政策体系,切实执行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细化工作程序,规范管理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明确保障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通知》明确,建立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要坚持安全可靠,以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为基本前提,促进电力安全可靠水平提高;要坚持绿色发展,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大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推动电力行业绿色发展和能源结构优化;要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电力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要坚持市场化方向,仅保留必要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积极通过市场化方式落实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要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各地供需形势、电源结构、用户结构的实际情况,采取差异化措施。
《通知》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