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煤矿安全工作是河南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并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采取过硬措施紧盯煤矿复工复产工作。全国“两会”之后是小煤矿集中复工复产期,也是煤矿安全高风险时段,必须高度关注、严格要求,督促地方政府坚持程序从严、标准从严、监管从严,确保不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强力推进煤矿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抓紧完善印发煤矿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煤矿企业贯彻落实,树立标杆企业,积极推动煤矿企业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不落实和工作不认真、不到位的,将重大隐患当事故对待,严肃追究问责。
三是扎实推进煤矿“一优三减”和“四化”建设。虚心向兄弟省份学习先进经验,制定“一优三减”和“四化”建设三年规划总体方案。省属煤炭企业要率先垂范、带头推进,力争2020年底达到标准;地方煤矿2021年底实现达标;不能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煤矿不得组织生产。
四是持续推进企业深化煤矿瓦斯治理。认真梳理总结《河南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暂行规定》、《河南省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十项措施》、《河南省煤矿瓦斯防治补充规定》和河南省煤矿瓦斯治理“32条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河南省煤矿瓦斯治理综合性规定,明确瓦斯治理政策、标准、措施及处理意见,做到刚规定、硬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