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以填埋工艺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普遍存在实际使用年限短、选址困难等问题,焚烧发电作为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式,对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解决'垃圾围城''垃圾上山下乡'等突出环境问题具有重要作用。”《规划》表示。
《规划》指出,近期(到2020年底),在设市城市和经济较发达、人口较多的县城重点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远期(到2030年底),进一步填平补齐设市城市和重点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
为此,《规划》明确,到2020年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46%,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50%以上;到2030年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60%以上,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70%以上。
到2020年底,云南省预计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5座,总投资50.79亿元,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9650吨/日,项目争取在今年底全部开工建设;到2030年底,全省拟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30座,项目总投资约67.70亿元,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3500吨/日,这些项目将纳入新一版城市规划,争取早日建成。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中表示,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相关建设、技术和环保标准建设,配备完善的污染控制及监控设施。“不鼓励建设处理规模小于300吨/日的焚烧设施,鼓励相邻地区通过区域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设焚烧残渣、飞灰集中处理处置设施,渗滤液处理设施要与垃圾处理设施同步建设,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018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所有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垃圾焚烧发电。
据了解,2017年,云南省昆明市被列为46个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重点城市之一,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8年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中,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等4地均位列其中。
近年来,云南省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垃圾处理行业发展的政策,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明显加快,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透露,云南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