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是由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的全国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为进一步加强示范区建设的推动力量,确保《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把张家口建设成为深化能源机制体制改革的标杆区、绿色先导的示范区,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18年12月28日,张家口市能源局正式成立。3月19日,张家口市印发了《关于印发<张家口市能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张办字[2019]38号),明确了市能源局为市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确定了市能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张家口市能源局的内设机构和编制情况为,内设办公室、综合科、新能源科、电力和煤炭科以及机关党支部,设置行政编制16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据介绍,新成立的张家口市能源局的主要职责主要有十大方面:
(一)拟定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有关能源行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定有关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实施煤炭、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煤制燃料、生物质液体燃料和氢能利用等燃料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按照省、市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审核、申报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承担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五)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六)监管能源市场运行,规范能源市场秩序。
(七)指导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八)参与组织推进能源国际合作。
(九)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记者另从发布会获悉,2019年市能源局将把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与冬奥会筹办、京津冀协同发展、打赢蓝天保卫战、脱贫攻坚、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及本地发展深度融合,聚焦多元化应用,打造低碳绿色张家口,聚焦五大功能区建设,打造转型发展张家口,聚焦项目引领示范,打造创新驱动张家口,聚焦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打造氢能张家口,聚焦全面推广宣传,打造“亮”丽张家口,实现示范区全面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