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的能源转型对中国有哪些参考意义?
在能源和电力消费中,可再生能源占据更高的份额
2017年,丹麦能源系统中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继续增加,加上当年是一个良好的风电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和电力消费中的占比创造了新的纪录。
2017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达到了32.4%。在发电方面,丹麦创造了一项新的世界纪录,风力发电覆盖了丹麦发电的43.8%,由陆上和海上风电产生的发电量达到14.8太瓦时。光伏发电的发电量再次增加,目前占总发电量的2.3%。包括电力部门生物质的使用日益增加,每千瓦时发电量的平均碳排放量低于200克,而2005年这一项超过500了克。
2017年丹麦最终能源消费中的32.3%来自可再生能源(包括生物质能源),并计划在未来几年内增加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丹麦将完成其应按欧盟要求履行的义务(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最终能源消费量占比达到30%)。
在2016年能源部门的碳排放略有增加之后,2017年的排放量再次下降,同比减少了5%以上。自1990年以来,尽管同期最终的能源消费量只减少了1%,但与能源相关的碳排放量减少了33%。向可再生能源转型和提高能源部门的效率,包括热电联产,是这一发展的关键因素。
公共和私营部门密切合作的转型
长期规划和战略一直在为丹麦能源部门的发展制定雄心勃勃的目标。在最重要的倡议的目标和执行方面都达成了广泛的政治共识。私营部门和学术界的参与和激励对于丹麦能源部门的变化也至关重要。它为发展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等新技术以及能源系统的改造和规划奠定了基础,包括利用热电联产等协同效应,工业余热利用等。私营部门为决策者实现甚至超过能源目标的雄心提供了重要的垫脚石。一个关注重点是推进新能源技术逐步成熟,降低新能源技术和系统的成本,以便为丹麦社会提供经济和环境上可持续的产品和解决办法。
整体长期能源规划
对于电厂、电网等以重大长期投资为特征的部门来说,重要的是要提供长期政策的能见度,从而降低风险溢价和融资成本。对于新的和不成熟的能源技术,丹麦一直在提供经济框架,如补贴等,以确保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对这些支持机制进行了密切的监测,以确保能源消费者从新兴技术经济效率的提高中受益。
在丹麦,政治家、立法者、监管机构和能源部门和主要利益相关方(包括主要公用事业、技术公司和能源系统运营商)之间保持持续的对话,这是制定能源政策和监管的关键因素。对话确保了良好和有效的决定和解决办法以及高度的投资者确定性。对能源市场的重大变化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在大多数情况下,为破坏传统商业模式向丹麦能源供应的低碳未来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补偿。
丹麦能源系统的转型还包括规模较小的消费者和私人家庭。为此,将能源标准、奖励措施和公共运动相结合,重点是能源效率、地区供暖等共同能源解决方案和改变日常行为,以确保社会更节能。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丹麦家庭供暖的效率提高了80%,这是最大的效率提高之一。能源效率的部分刺激因素来自于对企业和私人能源消费者实行能源税。提高能源价格了推动对节能技术和节能系统的投资。
设定和实现雄心勃勃的能源目标
丹麦1973年就成为了欧盟成员国,一直积极遵循欧盟能源部门转型的目标。丹麦迅速实施了能源部门的市场和部门转型,包括国际能源贸易和电力部门的分拆。丹麦的"早期转移优势"也意味着,尽管缺乏大规模水电等传统可再生能源选择,但2009年批准的欧盟2020年能源战略中针对该国的具体目标明显高于欧盟平均水平。
丹麦2020年的目标包括与1990年相比减少31%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可再生能源在最终能源消费量中占比30%—这两个目标都远远高于欧盟2020年的总体目标,即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0%与1990年相比减少了20%,可再生能源占20%。丹麦能源署的预测显示,丹麦很可能超过这两个目标,2016年温室气体减排32%,201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已经达到32%。
雄心勃勃的新能源协议一致批准
不出意外,在完成2030年欧盟能源目标方面,丹麦将制定更具雄心的目标。根据这些目标,今年早些时候开始丹麦就对新的能源协议进行了政治谈判,以便为《2030年欧盟能源目标》中丹麦能源部门2020年以后确定路线和目标。议程上的优先事项是进一步转变以化石燃料为基础的能源结构,进一步提高能源效率,推进以市场为基础的能源部门,确保具有成本效益的转型,从而确保为消费者和企业获得具有竞争力的能源价格。
新的丹麦能源协定的关键要素:
▶关注如何实现丹麦能源目标,即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最终能源消费量的55%;
▶通过招标进一步扩大海上风电规模,再建造3座800兆瓦的项目,并在2030年之前建成;
▶在2030年之前,为技术中立的可再生能源招标提供资金,以满足更多陆上风电和光伏的装机容量。为沼气制订支持计划;
▶通过降低和调整后的电力税支持丹麦能源部门进一步电气化;
▶为了降低公共部门支持水平,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能源系统,包括更加基于竞争力、关注以能源效率创新作为支持、将热力部门进一步自由化等。
2018年6月底,达成了一项包括丹麦议会中所有政党在内的协议,旨在实现欧盟制定的更雄心勃勃的目标,并响应《巴黎协定》关于作出更多努力以确保2度目标的呼吁。丹麦政府目前的目标是到203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消费量的55%,以应对到2030年欧盟可再生能源总体目标从23%提高到32%的目标。目前的"冻结政策情景"表明,如果没有新的政策和监管举措,丹麦将比这一目标低15个百分点。
丹麦新的能源协议包括到2030年增加3个800兆瓦的海上项目的目标,并为技术中立的可再生能源招标提供5.63亿欧元的资金。同时,将对丹麦海域高达10GW的海上风电装机进行空间规划,以确保在作出决定的情况下,能够迅速建设更多的海上风电装机。
新能源协议中的一部分也是到2030年在丹麦电力部门完全消除煤炭消费的明确目标。2016年,煤电占丹麦发电量的近30%。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增加,以及向生物质和沼气发电的进一步转型,是丹麦向零煤炭发电部门转型的主要因素。
为了支持丹麦能源供应的电气化,包括在供暖部门使用更多的电力,提议降低电费,并修订其他与能源有关的税收。该提案还包括重新分配和更具体地支持该行业的某些能效措施和绿色能源解决方案的研发。
2018年秋,丹麦政府提出了一项气候和清洁空气法案(共同为更绿色的未来而制定),重点是聚焦在交通运输和农业部门造成的气候和空气污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在2030年逐步淘汰新的汽油和柴油汽车销售;
▶到2030年,城市的公共汽车和环境区的碳排放和空气污染为零。
▶重点研究具有气候和环境效率的农业部门。
▶减少工业和住房的排放,包括通过气候标签开展行为运动。
▶开发碳捕获和储存技术以用于丹麦油田和森林的研究工作。
关于该规划的政治谈判仍在进行中,但包括降低电动车税在内的选择性举措已得到实施。
可再生能源集成的灵活性关键
丹麦能源转型的一个重要因素不仅是在能源、能源生产和能源转型方面引进新技术,还包括从技术上和经济的视角,在能源系统和市场方面进行转型,以适应以上技术。能源系统转型的一个很好的例子是,电力部门如何重新设计,以适应大量波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特别是风力发电。正如《2017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展望》中更详细的描述,系统转型的关键要素是先进的规划和预测;提高热电联产电厂的灵活性;建立一个有效和透明的电力市场;建立强大的国内输电电网和跨境互联。
展望未来,为了满足能源系统中更大的电力波动,进一步规划基础设施(电网)和市场对于保持高水平的系统稳定和有竞争力的电力价格至关重要。与邻国和欧盟电力系统的进一步一体化和互联是答案的一部分。此外,正在探索通过热转换器在热力的其他部门储存和使用电力的能力。此外,未来的交通电气化也是这一计划的一部分。丹麦的能源规划与欧盟建立更深入一体化的能源联盟的计划密切相关。
向中国转移:大规模可再生能源一体化与市场转型
中国已经引进了丹麦一直用于能源部门转型的许多技术。因此,丹麦和中国在电力部门的系统集成和商业模式变革方面也面临挑战。丹麦有很多很好的经验,特别是在如何将热电联产电厂从必运行的单元转变为重要的本地灵活性来源方面。从技术和经济的角度来看,关注中国大型燃煤电厂机组的发电灵活性,是解决目前风电、光伏等波动电力来源存在的“弃风”、“弃光”问题的一种方式。将燃煤电厂转化为废弃物或生物质电厂是以更清洁和更可持续的方式维持火力发电的另一种方式。
最后,丹麦在电力部门规划和情景分析方面提出的方法和经验可用于促进中国能源未来的替代路线;同时参考丹麦在许多领域的实践,中国可以更加注重提高总体能源效率和降低中国经济的能源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