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堰市市住建局获悉,2018年十堰市新增建筑节能能力4.13万吨标准煤,超年度计划31%。
根据《十堰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和《十堰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3月下旬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 (市、区)2018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根据考核统计,十堰市新增节能建筑面积310.57万平方米,占年度任务的164%,其中居住建筑面积248.29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62.28万平方米。全市发展绿色建筑 (省级认定)面积300.4万平方米,占年度目标任务的583%。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78.29万平方米,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4%。全市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5.37万平方米,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78%。其中,既有居住建筑7.6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7.75万平方米。
在绿色建材应用上,指导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深入推进 “禁实”工作向乡镇延伸,县以上城区新型墙材占比达到95%,新型墙材应用率达到98%;散装水泥供应量313.56万吨,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1%,预拌混凝土供应量279.76万立方米,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2%,预拌砂浆供应量3.69万吨,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