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日举行的2019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现场,生态环境部首次发布《中国空气质量改善报告(2013-2018年)》。报告显示,2013年以来,中国在经济持续增长、能源消费量持续增加的情况下,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2018年,全国GDP相比2013年增长39%,能源消费量和民用汽车保有量分别增长11%和83%,而多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实现了大幅下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李海生介绍,从2013年至2018年的短短6年间,在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发展的同时,中国环境空气质量实现总体改善,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明显好转。2018年,全国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71微克,比2013年下降27%;首批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42微克,比2013年下降42%。《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全面实现,公众的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
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将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划定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从国家层面开展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区域空气质量逐年改善。到2018年,这3个重点区域的PM2.5平均浓度分别比2013年下降了48%、39%和32%。珠三角9个城市的PM2.5平均浓度从2015年起,连续4年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此外,2013年以来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28%和26%;2013年,全国酸雨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0.6%,2018年已降至5.5%,降幅近50%。
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的同时,中国积极履行《巴黎协定》的减排责任,初步扭转了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对环境改善做出积极贡献。2018年,中国单位GDP的二氧化碳(CO2)排放较2005年降低45.8%,超过2020年单位GDP的CO2排放降低40%~45%的目标,为实现中国2030年左右碳排放达峰并争取尽早达峰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中国积极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2013年以来,已淘汰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7.1万吨和消费4.5万吨,超额完成第一阶段淘汰目标。
李海生同时指出,当前,中国尚有6成以上的城市PM2.5年均浓度仍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的35微克每立方米,与世界卫生组织10微克每立方米的准则值还有较大差距。一些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北方地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仍旧多发频发。
李海生表示,中国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已有充分认识和准备。将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强化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全民共治,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力以赴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