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布的《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期限为2019~2023年。
《通知》指出,可获得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非常规天然气有煤层气(煤矿瓦斯)、页岩气、致密气等。自2019年起,不再按0.3元/立方米的定额补贴标准进行补贴,而是按照“多增多补”的原则,对超过上年开采利用量的,按照超额程度给予梯级奖补,对未达上年开采利用量的,则相应扣减奖补资金。
具体来看,计入奖补范围的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量=页岩气开采利用量+煤层气开采利用量×1.2+致密气开采利用量与2017年相比的增量部分。
奖补资金分配系数按以下方式确定。对超过上年产量以上部分,按照超额比例给予不同的分配系数,超过上年产量0%~5%(含)的,分配系数为1.25;超过上年产量5%~10%(含)的,分配系数为1.5;超过上年产量10%~20%(含)的,分配系数为1.75;超过上年产量20%以上的,分配系数为2。
对未达到上年产量的,按照未达标比例扣减不同的分配系数。未达标部分为上年产量0%~5%(含)的,分配系数为1.25;未达标部分为上年产量5%~10%(含)的,分配系数为1.5;未达标部分为上年产量10%~20%(含)的,分配系数为1.75;未达标部分为上年产量20%以上的,分配系数为2。
同时,专项资金补贴还体现“冬增冬补”原则,对取暖季节生产的非常规天然气增量部分给予超额系数折算。每年取暖季(1~2月,11~12月)生产的非常规天然气增量部分,分配系数为1.5。
《通知》称,奖补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由财政部按照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中央企业和地方提供的数据测算,并将预算下达、资金拨付至地方和中央企业。地方和中央企业按照有利于非常规天然气开采的原则统筹分配奖补资金,并用于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的相关工作。
中金公司认为,新补贴分配方式下,存量气量大致决定了生产企业在补贴队列的位次,增量气量决定了补贴的边际变化。在新补贴分配方式下,企业有望更积极地增产,作出更大的增产贡献并享受到更高的补贴。另外,考虑到新补贴分配方式强化了生产企业相互之间增产的竞争,可能为参与非常规气勘探开发的油田服务公司,如中油工程、石化油服等,带来更多作业与订单的机会。而作业日费率和订单合同价格亦有望因供需格局的改善出现进一步提升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