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并创新性地将“共建共享共治”理念融入其中,通过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将节能改造资金和“节能收益分享”“能源托管”“能源保障”等进行综合利用,帮助各级公共机构完成绿色改造,实现公共机构“能源革命”。
其中,中国人民银行常州支行通过能效平台检测,对中心机房等高用能耗区域进行集中改造,人均能耗降低超过10%;市第二人民医院全面实施地下管网、暖通照明、隔热幕墙等改造,既节约了改造成本又实现了能效提升;常州市旅游商贸学校采用空气能技术对学生浴室热水锅炉进行改造,仅此一项就节约能源达40%以上;天宁区青龙街道根据党政机关用能特点,建设雨水中水回收利用系统,全面实现水资源利用的闭合式循环链。
节能改造专项资金是常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推手。近年来,常州市积极利用节能改造引导资金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创建工作。2018年,建成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4家、省级10家、能效领跑者4家,全年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资源消耗三项能耗指标分别下降3%、2.8%、4.3%,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