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7月25日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分析上半年能源形势,发布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和2019年光伏发电全国补贴竞价情况,解读《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发布12398能源监管热线第二季度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来源:微信公众号“国家能源局”)
发展规划司司长 李福龙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在保供应、提质量、强弱项、稳增长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上半年的能源发展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能源供给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油气增储上产取得积极进展。进一步压实企业、重点省份油气增储上产责任,夯实稳油增气的资源基础,上半年,全国原油产量9539万吨,同比增长0.8%,扭转了近三年下滑态势;天然气产量864.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3%。煤炭去产能和优产能同步推进。按照关闭一批、产能置换一批、升级改造一批的原则分类处置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有序核准开工大中型现代化煤矿。电力供应平稳有序。
上半年,全国累计新增电力装机4074万千瓦。其中,水电182万千瓦,风电909万千瓦,光伏发电1140万千瓦,核电125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增量的58.4%。在严格控制新增煤电装机的同时,明确2873万千瓦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增强电力系统的调峰发电能力。成品油质量升级稳步实施。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并轨。上半年,国六标准油品供应工作完成平稳过渡,成品油供应充足,市场运行平稳。
第二、能源补短板力度持续加大
补短板领域投资大幅增长。上半年,油气开采业投资同比增长34.1%,较去年同期加快31.3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同比增长36.3%。安排北方12个省(区、市)应急储气能力建设专项投资20亿元。一批补短板示范项目建设加快。第一批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启动实施。华龙一号和高温气冷堆技术的首堆示范工程开工建设。能源行业投资对全社会投资的贡献上升。上半年,能源行业累计投资同比增长1.9%,占全国固定投资比重从前2月的3.6%提高到4.5%。
第三、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深入推进
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持续提升。截止6月底,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发电装机中,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37.2%,比去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27.3%,比去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海阳核电2号机组建成投产,山东荣成、福建漳州和广东太平岭核电项目核准开工,金沙江拉哇水电站开工建设。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公布。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成效显著。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发布2018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2019年风电投资监测预警。启动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全国分省区新能源消纳情况按月监测、按季评估、按年预警。明确扎鲁特-青州、青海海南州特高压外送通道配套的可再生能源规模。上半年,全国弃风率4.7%,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弃光率2.4%,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
电能替代深入推进。电气化水平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标志,近年来,电力在我国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上半年,全国累计完成电能替代量约98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9%。截至6月底,累计建成充电桩100.2万个,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规模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
第四、能源民生保障持续改善
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加快实施,确保年底前完成。落实深度贫困地区“三区三州”农网改造升级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组织实施陆地边境8省(区)抵边村寨农网升级。2019年农网改造升级中央预算内投资140亿元,其中,“三区三州”中央预算内投资90.8亿元,比去年增长48.6%。北方清洁取暖稳妥推进。在城镇及周边地区,充分挖掘现役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潜力,发展一批背压热电机组。积极推广清洁供暖先进模式,大力发展农村生物质能供暖,因地制宜推进地热供暖重点项目建设。光伏扶贫有序开展。“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167万千瓦启动实施,建成后将惠及贫困户30万户。配合相关部门审核发布第三批光伏扶贫财政补助目录。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 李创军
2019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
一、可再生能源整体发展情况
2019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切实贯彻高质量发展和“放管服”改革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机制,按照《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消纳可再生能源。上半年弃水弃风弃光状况持续缓解。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截至6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5亿千瓦,同比增长9.5%。其中,水电装机3.54亿千瓦(抽水蓄能为2999万千瓦);风电装机1.93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8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995万千瓦。
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显著提高。2019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88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其中,水电51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8%;风电21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光伏发电10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生物质发电5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3%。
二、水电并网运行情况
上半年,全国新增水电并网容量182万千瓦,新增装机较多的省份为云南64万千瓦、湖南37万千瓦和浙江28万千瓦,占全部新增装机的70.4%。截至6月底,全国水电装机容量约3.54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2999万千瓦)。
上半年,全国水电发电量51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8%。分省份看,水电发电量排名前五位的省(区)依次为四川1221亿千瓦时、云南1132亿千瓦时、湖北592亿千瓦时、贵州328亿千瓦时和湖南305亿千瓦时,合计水电发电量占全国水电发电量的69.7%。
上半年,全国水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674小时,同比增加169小时。分省份看,平均利用小时数较高的省份是宁夏2334小时、湖南2195小时、甘肃2134小时、河南2087小时和青海1979小时。
三、风电并网运行情况
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909万千瓦,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势头,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比超过50%,风电开发布局持续优化,新增装机较大的省份是河南、青海和山西,分别为100万千瓦、93万千瓦、89万千瓦。截至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1.93亿千瓦,其中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35%,“三北”地区占65%。上半年,全国风电发电量21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1133小时;平均利用小时数较高的省份是云南(1843小时)和四川(1654小时)。
上半年,全国弃风电量105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4.7%,同比下降4.0个百分点。弃风限电严重地区的形势均有所好转,其中新疆弃风率17.0%、甘肃弃风率10.1%、内蒙古弃风率8.2%、同比分别下降12.0、10.4、8.5个百分点。
四、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情况
上半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1140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682万千瓦;分布式光伏458万千瓦。从新增装机布局看,华南地区新增装机77万千瓦,华北地区新增装机330万千瓦,东北地区新增装机26万千瓦,华东地区新增装机228万千瓦,华中地区新增装机136万千瓦,西北地区新增装机343万千瓦。
上半年,全国光伏发电量10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全国光伏平均利用小时数576小时,同比增加10个小时;平均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地区为东北地区789小时,西北地区632小时,其中蒙东885小时、蒙西870小时、四川834小时、黑龙江797小时。
上半年,全国弃光电量26亿千瓦时,弃光率2.4%,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弃光主要集中在新疆、甘肃,其中,新疆(不含兵团)弃光电量7.6亿千瓦时,弃光率11%,同比下降9.0个百分点;甘肃弃光电量4.3亿千瓦时,弃光率7%,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
五、生物质发电并网运行情况
上半年,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214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1995万千瓦,同比增长22.1%;生物质发电量5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3%,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势头。
下面,我向大家再介绍一下2019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工作相关情况。
今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启动了2019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申报工作。7月1日各省完成补贴光伏发电竞价项目申报工作后,国家能源局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依托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信息系统,对各省申报项目进行了复核和竞价排序。于7月11日正式公布了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结果。
从这次申报情况看,全国共有23个省份申报了4338个项目参与本次竞价,总装机容量2456万千瓦。有8个省份由于市场环境监测评级结果为红色、电网消纳能力不足等原因没有申报。
在各省申报项目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信息中心对申报文件和材料进行了复核,对通过复核的补贴项目按竞价规则进行了排序,据此确定了拟纳入2019年国家竞价补贴范围的项目名单。2019年拟纳入国家竞价补贴范围的项目覆盖22个省份,共3921个项目,总装机容量约2279万千瓦,平均度电补贴0.0645元/千瓦时,平均电价降幅0.0817元/千瓦时,年补贴资金需求约17亿元。其中,普通光伏电站项目366个,装机容量1812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3555个,装机容量466万千瓦。本次拟纳入国家竞价补贴项目中,今年已并网项目87万千瓦,新建项目2192万千瓦。I、II、III类资源区都有拟纳入国家竞价补贴范围的项目。
需要强调的是,纳入国家竞价补贴范围项目名单只是取得了补贴资格,项目最终能否享受国家补贴,还要以是否按《通知》要求按期全容量建成并网为准。我们将根据项目条件落实和建设实施等实际情况,做好项目名单动态跟踪管理。
2019年是实行光伏补贴竞价新机制的第一年,今年竞价工作已结束。总体来看,这次竞价工作各省组织有力有序,项目信息填报总体规范有效。通过开展竞价,有效推动了光伏发电补贴退坡,进一步坚定了光伏发电平价信心。下一步,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提早谋划、及早安排明年竞价相关工作。同时也希望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申报项目的条件和承诺,保障及时并网,在做好今年竞价项目建设的同时,提早做好明年竞价项目的相关准备工作,共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市场监管司副司长 赵国宏
一、12398热线2019年第二季度投诉举报受理及处理情况
(一)二季度12398热线基本情况
从收到的有效信息情况来看:二季度,12398热线共收到有效信息30250件,同比增加1.15%。其中投诉举报1459件,同比增长29.2%;咨询25863件,表扬、求助、建议等其他方面2928件。有效信息中,通过12398电话反映的29953件,通过电子邮件反映的292件,通过其他途径反映的5件。
从分类情况来看:2019年二季度收到的有效信息中,电力行业排在首位,有效信息数量为23930件,占全部有效信息的79.11%,其中受理的投诉举报数量为1352件,占全部投诉举报数量的97.62%。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供电服务、电力安全、成本价格和收费方面。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排在第二位,有效信息数量为2715件,占全部有效信息的8.98%,其中受理的投诉举报数量为33件,占全部投诉举报数量的2.4%。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费结算、发电量补贴转付等方面,并主要集中发生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新的光伏电价政策之后。
石油天然气行业排在第三位,有效信息数量为1135件,占全部有效信息的3.75%;有效信息主要集中于咨询天然气抄表计费、天然气管道开通、加油站收费和服务、客服电话等涉及民生的方面。其他有效信息合计2470件,其中涉及煤炭行业的主要是咨询项目申请、竣工验收管理等事项。
(二)二季度投诉举报热点问题
二季度的投诉举报热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供电服务存在不足。南方部分地区发生暴雨等自然灾害,故障停电情况多发;有的供电企业故障抢修能力不足,故障修复时间长;为做好迎峰度夏准备,部分地区供电企业进行停电检修,群众对此反映较为普遍;有的供电企业未尽到“一站式”服务和一次性告知义务,群众用电报装、合表分户、新能源发电并网等业务办理不顺畅;个别供电企业服务观念淡薄,业务水平不高,对群众咨询的事项、反映的问题解释不清楚、处理不恰当。
二是电力安全存在隐患。有的供电企业电力设施安装位置不符合电力设施安全标准要求,高压架空线路跨越居民房屋引起矛盾纠纷;部分供电企业电力设施设备维护更换不及时,导致设施设备保护层破损、架空线路垂落、电杆倾斜。
三是电费收取不够规范。有的供电企业在进行计费系统升级、为用户更改计费方式、更换老旧电表等服务中,存在沟通不到位的情况,引起用户质疑或者误解;个别供电企业服务不到位,存在电表接错,估抄、漏抄、错抄表计电量等情况。
此外,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方面,二季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新的光伏电价政策后,群众反映供电企业执行光伏电价政策方面的问题增多,主要反映有的供电企业分布式光伏电费结算或补贴发放不及时,个别地方反映光伏项目并网存在困难。
(三)二季度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2019年二季度共收到投诉举报1459件,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属于监管职责范围的1385件进行了受理,占投诉举报量的95%,其他不属于能源监管职责范围的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及时转办。二季度办结投诉举报790件,其余正在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
针对群众反映的投诉举报事项,国家能源局机关与派出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针对不同地区出现问题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快速妥善处理群众诉求,有效缓解化解了各类社会用能矛盾。针对部分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的地区,相关派出机构和当地供电企业建立了快速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诉求,做好受灾地区群众的疏导工作;针对供电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责令整改、协调督促等方式,指导供电企业有针对性提升供电服务水平,提高群众用能满意度;针对涉及其他政府部门职能的诉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找准问题源头,督促供电企业或指导群众按照法定程序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推动问题的解决。另外,随着迎峰度夏的到来,全国大部分区域用电负荷持续增长,我们已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应对热线投诉举报数量增长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协调督促有关能源企业加快受灾恢复、故障抢修等工作进度,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用能需求。
今年,国家能源局部署的12398热线投诉举报共性问题重点专项监管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开展,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已建立了共性问题台账,梳理了各地问题较为突出或短期内未得到解决的投诉举报事项,督促有关供电企业自查自纠,结合迎峰度夏期间的投诉举报问题,力争从源头上化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重点问题。
此外,2019年上半年,市场监管司和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按照国家能源局党组要求,认真履行稽查和行政执法职责,不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努力强化案件办理质量,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能源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上半年,对违法违规行为共立案96起,同比增加12.94%,其中已做出行政处罚78起,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金额合计574.59万元。处理能源行业争议纠纷调解案件11起,同比增加37.5%,涉及金额867.08万元。上半年的行政执法案件中,东北能源监管局调查处理的某热电公司违规并网案、华东能源监管局调查处理的某供电企业并网中不遵守有关规章规则案、河南能源监管办调查处理的某新能源发电企业无证经营电力业务案等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对这些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有效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能源市场的秩序。
二、解读《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
党中央、国务院于2017年5月印发了《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完善油气管网公平接入机制,油气干线管道、省内和省际管网均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2019年5月,国家能源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发改能源规〔2019〕916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出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油气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能源领域坚定不移深化市场化改革、全面强化能源监管的具体体现。《办法》在充分总结前期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改革机制、强化监管,更大力度地推动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更好地营造公平开放的制度环境,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办法》强调了推动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的制度基础。2014年以来,我国逐步探索实践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的实施路径和方式。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油气企业开放意识不断增强、开放服务逐渐增多、开放范围持续扩大,但受管网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不充分、油气管网运营机制不完善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国油气管网设施开放数量仍然较少,开放层次相对较低。实践证明,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与体制机制因素密切相关,需要充分的基础条件予以支撑。针对问题,《办法》从健全体制机制着手,规定了加强统筹规划、鼓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实现管网设施独立核算和独立运营,减少油气供应中间环节等一系列条款,与油气体制改革相衔接,引导油气行业朝着基础设施充足完备、市场环境竞争开放的方向发展,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奠定坚实制度基础。
(二)《办法》明确了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的基本原则。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公平无歧视地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用户提供服务,这是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办法》规定的核心要求。《办法》着重强调了非歧视性原则,要求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拒绝与符合开放条件的用户签订服务合同,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这种开放模式与油气管网公司组建等管网运营机制改革情况相适应,确保管网设施能够公平公正地为所有用户提供服务。但考虑到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运销一体化的生产运营模式还可能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存在,《办法》同时做出了补充规定,相应油气管网设施可在保障现有用户现有服务的前提下,将其剩余能力向用户开放。
(三)《办法》规定了影响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关键问题的解决方案。《办法》围绕申请受理、信息公开、天然气计量计价方式改革等实践中影响公平开放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新设了部分条款内容,以提高公平开放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申请受理方面,《办法》以约束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受理行为、完善优化受理方式为目标进一步规范了流程制度要求。在信息公开方面,通过要求企业主动公开油气管网设施基础能力信息、剩余能力信息和已用能力信息,设计了完整的信息公开闭环管理规则,更好地促进信息公开透明,并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在天然气计量计价方式改革方面,为解决管网设施开放后不同品质的天然气混输计量结算问题,应市场主体要求和行业发展需要,《办法》明确提出建立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这也是我国首次在天然气计量计价方式上与国际通用方式接轨,以更好地体现优质优价和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办法》强化了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的监管措施。《办法》在全力推动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的同时,更加强化了对开放服务的公平性监管。《办法》以信息监管和信用监管为重点,统筹规定了现场监管、协调调解、投诉举报、监管通报、责任追究等监管措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监管体系和框架。特别是,《办法》突出了合同管理机制下公平开放服务的重要性,通过对合同协商、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不同阶段行为的强化监管,促进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和用户企业形成平等的市场地位、公平合理地约定条款内容、严肃认真地推动合同执行,从根本上改变油气管网设施服务合同意识淡薄的问题,更好引领、更快培育油气管网设施服务市场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