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左右。在此过程中,关闭退出煤矿的债务处置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副校长姜耀东提出了《关于尽快出台煤炭去产能后企业债务处置实施办法的建议》。他指出,应尽快研究制定去产能煤矿债务处置具体实施办法,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工作。
“一些煤矿关闭退出后,企业普遍反映由此带来的财务负担沉重。”姜耀东说,“如安徽淮南矿业集团关闭退出煤矿4处,形成债务总额88.8亿元;淮北矿业集团关闭退出煤矿9处,形成债务总额76亿元,需要统借统还的债务51.2亿元。”他指出,尽管《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等文件相继印发,但对于去产能煤矿的债务问题尚无具体实施意见。
对此,姜耀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尽快研究制定去产能煤矿资产与债务处置具体、可操作的实施办法。二是尽快修订和完善《破产法》。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依规处置好去产能煤矿涉及的资产债务问题。三是加大政策支持与协调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工作,支持金融机构、基金等机构与煤炭企业联合设立基金,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降低企业的杠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