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清华大学电池安全实验室主任冯旭宁发布《2019年动力电池安全性研究报告》中显示,从电池类型来看,多数事故车辆配备三元锂离子电池。
报告中提及,据《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大数据安全监管成果报告》显示,自2019年5月起,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共发现79起安全事故,涉及车辆96辆。其中,47辆事故车辆接入国家监管平台,28起事故在发生前10天内国家监管平台已进行预警提醒。
冯旭宁根据事故车辆的集中批次统计对比分析发现,2018年及2019年两年事故发生规律有一定相似性,电动汽车出现故障多发生在出厂后的第二年夏季。事故发生时,电动汽车处于搁置和行驶状态的比例相近,在已查明起火原因的车辆中,41%的车辆处于行驶状态、40%的车辆处于静止状态、19%的车辆处于充电状态。
对于自燃事故,报告认为以机械滥用、电滥用和热滥用三类事故滥用情形为主。在事故原因调查过程中,以机械滥用和电滥用为主。热滥用会直接引发热失控,事故当中经常伴随有冒烟、起火和爆炸现象。而伴随三元锂电芯、方壳电池装机比例提高,多数事故车辆配备的是三元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的热失控,仍是动力电池安全事故的核心原因。
随着自燃事故频发,早在6月17日工信部就发布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车企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否则将暂停或取消企业及产品公告,并执行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剔除等处罚手段。其中,对发生起火燃烧事故的,企业应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并在12小时内和48小时内分别将事故的基本信息、详细信息,主动上报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和装备中心。如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在6小时内上报。对确实存在产品缺陷的,生产企业应当主动向主管部门备案召回。